做到这几点远离“开门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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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门杀”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张人允 文/图

    所谓“开门杀”,即车辆停稳后,驾乘人员开门时不认真观察后方是否有行人或者来车,贸然打开车门,导致行人或者车辆经过时来不及反应,最终被撞摔倒乃至受伤等情况。

    近年来,全国各地“开门杀”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株洲也未能幸免。

    开门不走心 人车很受伤

    今年11月,彭某驾驶小型客车在经开区田林路靠边停车时,副驾驶乘坐人员打开车门,将同向行驶的刘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撞倒,造成刘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交警调查,驾驶员彭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之规定。由此,彭某在本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

    无独有偶,在市区某处小区门口,也有小汽车的左后排座位乘客突然打开车门,导致途经此处的摩托车受到撞击倒地、骑手受伤。

    记住这3条 开门慢慢来

    如何避免此类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表示,这些细节千万要留意:

    不管是车辆驾驶员还是乘客,在开车门前一定要先观察周边车辆、行人通行情况,确保安全后再开车门下车。具体来说,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做到以下3条:

    1.驾驶人要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停车的地方不能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2.乘车人要从右侧下车,最重要的是禁止将车辆停放在行车道上。

    3.驾驶人应提前提醒乘车人,特别是后排乘客看清车辆前后左右来往行人、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才可开门下车。

    两种开门法 远离“开门杀”

    株洲公安交警提示,机动车驾乘人员在开车门时,可采用“荷式开门法”或“两段式开门法”。

    所谓“荷式开门法”,是用距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门,也就是驾驶员用右手开,副驾乘客用左手开,后排乘客也是如此。因为当驾驶员或乘客换成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门时,自然而然地转动身体,使得头部和肩膀不由自主地向外看,因此能及时观察到后面驶来的车辆。

    “两段式开门法”,则是在确保汽车周围安全的前提下,驾乘人员开车门时,不要一下全部打开,而是先打开一个小缝,然后扭头观察后方情况,确认安全后再推开车门。略微打开的车门,对于车外行人和其他车辆起到了主动示警的功能。

    作为机动车驾驶人,要注意提醒车上乘客,在仔细观察车辆周围来往行人和其他车辆的情况后,才可以开门下车。

    而作为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在经过路旁停放的车辆时,注意保持适当的横向距离,把自己的生命安全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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