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星平
每一个公民都有免遭暴力侵害的权利。如何控制住家暴的“拳头”,不仅需要受害人第一时间勇敢说“不”,更需要受害人善于及时拿起法律之盾来保护自身。
家暴往往具有隐蔽性、多样性,损害后果具有不确定性,因此,面对家庭暴力时,受害人需要有“及时止损”的果断,根据自身具体情况采取应对措施——或报警、或远离、或自卫,切不可在感情上“拖泥带水”,以免遭受更大伤害。
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在遭遇家暴时,受害人更要学会善用法律之盾来保护自己,其中,及时保留证据最为重要。作为受害人,须牢记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存在家暴行为——当事人的陈述;公安机关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讯问笔录、询问笔录、接警记录、报警回执等;被申请人曾出具的悔过书或者保证书等;记录家庭暴力发生或者解决过程等的视听资料;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收到投诉、反映或者求助的记录;伤情鉴定意见……这些相关证据既是申请保护令的重要依据,更是将来彻底远离家暴噩梦的有力支撑和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反家暴典型案例,也给那些施暴者们敲响了警钟,告诫他们在家门里犯下的恶行绝不是什么“家务事”,而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反对家暴,任重道远。希望每位受害者都能学会拯救自我、善用法律之盾,最终重归平平安安、和和美美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