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存在安全隐患 不影响铁路运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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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新华社济南11月24日电 24日,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发布《关于媒体反映的莱荣高铁施工建设有关问题调查情况的通报》。

    通报称,7月20日,媒体反映莱荣高铁站前3标段在施工中存在部分螺纹桩施工桩长未达设计桩长,未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存在质量隐患等问题。国家铁路局和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依法依规开展调查。

    针对三捷公司施工的部分螺纹桩施工桩长未达设计桩长问题。经现场检测和综合分析评估,该路基段螺纹桩施工桩长与加密地质勘探揭示的持力层高低起伏相吻合,出现了“打不动”现象,部分螺纹桩施工桩长未达到设计桩长,但螺纹桩桩端已经进入了较好的持力层,不影响复合地基质量和安全。未发现存在偷工减料情况。

    针对未履行设计变更手续问题。经调查,在螺纹桩施工中出现未达到设计桩长但桩端进入持力层时,参建单位只作了现场碰头确认,未按照规定履行设计变更手续。

    经综合调查评估,媒体反映的路基段复合地基承载力符合工程要求,稳定性与工后沉降均满足相关铁路规范要求,不存在复合地基质量问题,不存在安全隐患,不影响铁路运营安全。同时,复合地基完成后进行沉降变形观测和评估,结果表明,莱荣高铁全线实测和评估预测工后沉降均满足规范要求。莱荣高铁全线联调联试动态检测等各项验收结果表明,莱荣高铁满足350km/h高速铁路运行期间轨道平顺性要求,满足高速列车运行时的安全性、平稳性要求。

    调查发现,施工期间三捷公司与中建八局在施工进度、工程款支付等方面产生矛盾,2021年6月已退出施工,双方一直未就解决纠纷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调查还发现,施工管理上存在现场管理不到位、工程分包不规范等问题。

    根据调查结论,针对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工程分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对相关责任单位及7名责任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按照有关规定,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和建设单位山东莱荣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共对10名责任人作出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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