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工作法”应成为政法单位工作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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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齐卫国

    “枫桥经验”是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典范。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这为政法各单位学好“枫桥经验”用好“枫桥式工作法”,提供了根本遵循。

    特别是11月6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了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的104个单位代表,勉励大家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会议后,各级党委和政府都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 “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精神。

    “枫桥经验”株洲如何与时俱进?

    11月13日,市委书记曹慧泉率株洲市党政代表团赴浙江省绍兴市枫桥镇枫源村,考察了党群服务中心、枫桥经验陈列馆,学习“三上三下三公开”工作模式,详细了解“枫桥经验”的诞生、演进、发展等。明确株洲应始终坚持发动和依靠群众,实事求是,适应新时代要求,让“枫桥经验”不断焕发新的生机活力。

    政法各单位的核心工作就是为人民服务。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株洲各级党委政法委、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实践,总结经验,形成可操作可复制的“枫桥式工作法”株洲样板。结合工作实际,政法各单位更应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学好“枫桥经验” 用好“枫桥式工作法”,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矛盾不上交。

    这就要求全市政法各单位,尤其是政法系统主要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在对标学习先进中增强危机意识、找准工作着力点,要学好用好新时代的“枫桥经验”,用“枫桥式工作法”处理工作、和群众打交道,真正做到以人民为中心,用心化解群众矛盾、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大力培育制造名城、加快建设幸福株洲,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贡献政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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