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示意图通讯员/崔林 提供制图/左骏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廖明 通讯员/崔林) 11月27日,记者从株洲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经省政府批准,湘江株洲城区段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调整,一水厂因已取消供水,原为其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被调出。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彭梅楷介绍,湘江是我市城区的唯一饮用水水源,此前的取水及供水单位为一二三四水厂。为确保取水及用水安全,我市根据相关规定,以二三水厂、一水厂以及四水厂取水口为核心,划定了三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因互有交叠,湘江自建宁大桥上游200米至大江观邸小区段,均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饮用水水源地分为一级和二级,其中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所有活动,二级保护区同样有诸多限制。
“这些保护区,基本在湘江风光带的核心区域,市民的亲水休闲需求与水源地的保护和管理要求,矛盾突出。”彭梅楷介绍,特别是一水厂的一级水源保护区河西钢琴广场段,每年夏天游泳、垂钓的市民非常多。
“尽管一水厂已经取消供水许久,但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没有调出,就必须按照相关要求管理。”彭梅楷介绍,此次取消一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不仅为市民增加许多亲水休闲区域,还将大幅减轻基层管理压力。
此前为保护一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而设置的围栏等隔离设施,近期将启动拆除。
目前,湘江株洲城区段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二三水厂保护区和四水厂保护区。二三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为神农公园至大江观邸小区段,其中芦淞大桥下游500米至大江观邸小区段,为一级保护区;四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为建宁大桥上游600米至枫溪大桥段,其中星天地至枫溪大桥上游100米段,为一级保护区。
“简单来说,湘江城区段有防护网(栏)的区域,就是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彭梅楷介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水体活动的个人,将被处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