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百姓喝上安全优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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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法人员对垂钓者进行批评教育。 通讯员 供图

    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俞强年 通讯员/唐静 刘岭

    市民生活用水,全都取自湘江。我市在湘江城区段,划定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安装了防护围栏,竖立了警示标牌,明确了诸多令行禁止的行为。但仍有部分市民视若无睹,破坏防护围栏,闯入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非法垂钓。

    今年4月以来,石峰区对湘江石峰段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垂钓和隔离护栏破损情况进行全面整治和整改,在确保“物防”到位的基础上,重点突出“人防+技防+协防”三大举措,织密加固饮用水安全防护网,辖区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连日来,记者实地走访调研发现,该区所在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钓鱼行为已不见踪影,岸上的护河员来回巡逻,老百姓反映管护明显好转,成群的白鹭悠闲飞翔。

    人防:

    精准化带动群众自觉成守护者

    湘江石峰段,水清岸美。沿着河岸行走,总能看见身穿红马甲的护河网格员在巡河,河道内是否存在污染源,河流水面是否存在漂浮垃圾,一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护栏是否完好,岸边是否存在垂钓者,这些都是网格员关注的问题。

    64岁的网格员冯月娥退休后就加入了社区网格员队伍,平时积极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每天早、晚,她和老搭档谢爱诚一边散步,一边巡河,看到有人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垂钓,她就走上前劝导,有的走开了,有的也嫌她多管闲事。

    “这不是你家的河,也不是你家的鱼,我钓鱼碍你啥事?”钓鱼者怼着她说。

    “这是我们大家的母亲河,一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不能钓鱼。你违法了还狡辩。如果人人都这样,水污染了咋办?你愿意你家的大人和小孩喝的水不干净吗?”一番劝解,钓鱼者无言以对,只能离去。

    湘江石峰段约8.8公里,其中2.3公里属于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地,垂钓的人员大部分来自沿线响石岭街道石峰头、白石港两个社区,这一带有259户,户籍人口632人,常住人口425人。

    石峰区将重心放在源头管控治理。一方面,发挥村级管护人员“在一线、情况明、底子清”的优势,建立日常管理机制和工作台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设置专职巡查员,对饮用水保护区范围内河道两岸开展常态化、全天候、地毯式巡查;另一方面,各级河长办牵头,走村入户开展宣传,引导群众从观念认识和明白河湖管护的法律法规,发动群众从行动上自觉参与其中。

    响石岭街道白石港社区党总支书记、网格长周平介绍,今年以来,社区网格员、党员和群众志愿者组成巡查队伍,共同开展清理河道大行动,对辖区的生态护栏和物理隔离护栏进行修缮,进一步保护了饮用水水质安全。群众的治水理念由“要我护”转变为了“我要护”,从旁观者变成了环境污染治理的参与者和监督者。

    技防:

    智慧化监管高效清除管护盲区

    “石峰区坚决打击一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垂钓行为。请马上离开!马上离开!”在石峰区湘江岸边,太阳能语音监控系统不停劝导进入监控范围内的钓鱼者。沿岸的多处曝光台也引人注目,十多名不听劝导的钓鱼者被处罚曝光。

    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为取水点起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的水域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按照规定,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畜禽和网箱养殖活动;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垂钓。执法人员曾多次开展联合整治,但钓鱼者玩起“躲猫猫”,整治成效是事倍功半。

    石峰区按照“监管无死角”原则,分地点安装太阳能安全语音监控设备,时刻提醒进入一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人员禁止垂钓,实现有人进入水域自动报警、自动喊话警告。在自动喊话无果时,管理人员透过远程视频监控设备进行远程喊话,警告无果后派执法人员到现场处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这让水源地管理更加科学高效。

    石峰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杨搏韬介绍,今年以来,石峰区在湘江石峰段2.3公里的一级水源保护区安装了37个摄像头、4个广播,利用视频智能监控App实时掌控湘江一级水源保护地情况,工作人员通过手机和电脑实时查看水源地保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过语音广播系统劝离垂钓人员,截至目前已通过喊话设备劝离537人。

    与此同时,该区通过智慧河湖管理系统,依托网格化信息平台,对水源地范围内的非法垂钓、栏杆损坏、水污染等情况,进行实时监管,实现了问题发现、交办、处理等所有流程网上留痕,确保问题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协防:

    “4+1”联动落实“一单四制”

    连续几个月来,石峰区多次开展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整治行动。区河长办联动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公安、城管、响石岭街道等单位,重点整治一级饮用水源区域垂钓、破坏隔离护栏设施等非法行为,切实防范饮用水源风险隐患。

    9月7日晚,联合执法队在三水厂取水口附近发现一名男子在游泳,立即上前劝阻,并将该名游泳者带回问询,生态环境部门当场立案查处,罚款200元,并责令对方改正违法行为。当晚,执法人员还现场查处一名在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垂钓人员,生态环境部门当场立案查处,罚款200元,并责令对方改正违法行为;石峰区农业农村局要求对方,择日购买300元活鱼放生,作为生态赔偿。

    石峰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区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张志峰介绍,该区出台百日行动整治方案,建立“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全社会参与”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常态化巡查机制,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区政府组织开展常态化巡查执法,建立统一工作台账。区河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责任清单”,限期整改问题。区直部门牵头,督导辖区街道严格落实属地管理。

    截至目前,石峰区累计派出巡查人员2400人次,劝导阻止钓鱼960人次,修复护栏3.5公里,收缴(临时)钓竿渔具17套,立案处罚7人,累计罚款2000余元。

    以督查考核为抓手,石峰区将饮用水源地管护工作列入河长制考核内容,要求严格落实“4+1”联合执法与“4+1”督查考核,各成员单位精准协作,统筹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水陆间,形成长效化联合管护格局,所有问题整治按照“一单四制”的要求整改销号,结果纳入河长制年度考核,实现有力的河湖联合管护长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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