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31日,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扎实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党的二十大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作出重大战略部署。做好202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坚持“聚焦、裂变、创新、升级、品牌”工作思路,锚定建设农业强市目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耕地保护等底线,坚持发展精细农业,持续推进“六大强农”行动,打造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扎实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工作,为培育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打下坚实基础。
主要目标是:到2023年底,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3.5%以上,粮食播种面积330.2万亩(1亩约等于0.067公顷)以上,生猪出栏320万头以上,建设高标准农田13.74万亩。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GDP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力争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缩小到2.00:1。争创国家美丽宜居村庄1个以上、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个,创建秀美庭院500个,推广“门前三小”经验,建设幸福屋场50个。到2025年,农业强市建设取得明显进步,实现农业稳定发展、农民稳步增收、农村宜居宜业。到2035年,初步建成“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综合竞争力强”的农业强市,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农业强市,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实现乡村振兴。
一、坚决扛稳粮食安全及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重任
1.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始终把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作为建设农业强市的头等大事,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确保粮食产量31亿斤以上。发展早稻集中育秧69万亩。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旱杂粮,鼓励发展再生稻。开展高产示范创建,重点打造1—2个省级万亩示范片。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2.加力扩大油料生产。落实油菜综合性扶持措施,推行稻油轮作,大力开发利用冬闲田种油菜,推广“三高两低”油菜品种。加快实施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提高油茶种植面积,加大油茶低产林改造力度,打造一批高标准油茶示范基地。
3.保障“菜篮子”农产品供给。树立大食物观,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着力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大食物供给体系。全市蔬菜种植面积126万亩以上,实现“菜篮子”与“果盘子”“油瓶子”“茶杯子”“米袋子”协同发展。深入实施“优质湘猪”工程,支持特色畜禽产业发展。实施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加快现代生猪屠宰产业与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家禽、牛羊集中屠宰。推进养殖权证制度建设,推动养殖水域滩涂确权发证,稳定水产养殖面积。积极拓展渔业发展空间,大力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大水面生态渔业、设施渔业。
4.统筹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调控。全力做好保供稳价,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严格落实地方成品粮油储备规模,探索建设区域粮食应急综合保障中心。完善市县两级粮食应急预案,增强县级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强化储备和购销领域监管,严肃查处涉粮涉储违法违规案件。加强农资生产、储运、调控,建立健全化肥淡储机制。深入开展粮食节约行动,扎实推进优质粮食工程。
二、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5.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全面推行“田长制”,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底线目标,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明确利用优先序,强化动态监测,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专项整治。实施耕地保护红黄牌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巩固抛荒耕地治理成果。落实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审查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扎实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6.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扩面提质。切实发挥市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机构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相关政策配套。积极推动农田建设投融资模式创新,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新建高标准农田7.77万亩,提升改造5.97万亩,其中建成亩平均投入超过3000元的高标准农田4.44万亩。重点补齐土壤改良、农田排灌设施等短板,因地制宜推广小田改大田,统筹推进高效节水灌溉,打造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健全高标准农田长效管护机制。
7.扎实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落实各类水利工程防汛责任,突出洪水防御、水库保安、湘江渡汛、抗旱保供,加强隐患排查,推进水旱灾害防御平台建设和升级,守好水旱灾害防御底线。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推进“引洮润株”水资源配置工程、渌江流域系统治理等重大项目。全力推进酒埠江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醴陵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项目、中小河流治理、主要支流治理、城市防洪保护圈建设、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等重点水利工程,进一步织密水安全网。严格落实“河长制”,强化河长履职考核。落实“一河一策”,健全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机制,强化河湖功能分区管控,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抓好农村小水源供水能力恢复、灌区渠道“中梗阻”畅通、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管理体制改革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8.强化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健全旱涝灾害防御体系,科学谋划蓄引调提工程建设,提升水资源统筹调配和供用水安全保障能力。实施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健全基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动物卫生监督和植保植检机构。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源头防控,加强草地贪夜蛾、柑桔黄龙病等植物疫病虫害防治。提升重点区域森林火灾综合防控水平。
三、提升农业科技装备水平
9.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强种业主体建设,坚持种质保护与品种培优相结合,挖掘传统品种优良基因,加强稻谷、生猪、大豆、柑桔、茶叶、辣椒、土著鱼类等优质常规品种和攸县麻鸭、酃县白鹅等地方特色品种提纯复壮,保护核心种质资源。加强适用于减肥减药、生态循环等绿色生产方式种质种苗的选育培育,开展绿色优质高效镉低积累水稻、瘦肉型生猪、“三高两低”油菜、抗病草鱼等优质品种培育、筛选与应用研究,创建镉低积累水稻品种臻两优8612百亩示范片5个,力争建设一批省级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升级打造一批生猪、肉牛、家禽等省级核心育种场和扩繁基地,提升特色农产品苗种供给能力。推进本区域生产试验、引种备案适应性试验督导,严格试验标准,让农民用上高产、优质、多抗的放心良种。推动各县市区建立新品种示范基地,组织新品种展示观摩活动,重点支持分种类建立种质资源原产地保护区、室内保存中心和种质资源库圃(场区)建设。加大地方种质资源保护力度,鼓励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开展种质资源收集、鉴定。鼓励种业企业开发特色地方品种,推动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深入开展种业执法年活动。
10.提升农机装备应用水平。规范、优化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加快北斗推广应用,逐步推进购置补贴与作业量挂钩, 鼓励市县两级对急需农机开展累加补贴。大力发展农机合作社,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加大机具推广演示力度,加快补齐水稻机插机抛、经作林果业、畜禽养殖业机械化短板,开展水稻、油菜全程机械化创建活动。加强果菜茶园机械化改造和机耕道建设,完善农机维修保养体系建设,补齐农机基础设施短板。
11.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大力发展水稻集中育秧、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和温室大棚,打造一批设施种植、设施畜禽水产示范基地。加快粮食烘干、农产品产地冷藏、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建好县域农产品冷链配送仓储中心。鼓励对设施农业建设给予信贷贴息。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种养、加工、物流、销售等环节的应用。
12.积极推广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围绕稳粮保供、农业防灾减损、全程机械化农机农艺融合、绿色防控、生态种养及耕地质量提升,组织推广水稻集中育秧、水稻“三控”(控肥、控苗、控病虫)施肥、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病虫草害绿色防控、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畜禽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水产健康养殖及机播机插机收等先进农业生产技术。深入开展机收减损。继续实施农技、林业特岗人员定向培养计划,建好用好基层农技推广、林业队伍。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先进适用农业技术培训推广。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
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3.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强化责任、政策、工作落实。加强防返贫动态监测,实施“精准监测”行动,适当提高监测年人均纯收入基准线,做到应纳尽纳,一户一策精准帮扶。推广防返贫监测帮扶数字平台应用,开展数字化防返贫监测。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稳步提高兜底保障水平。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实现问题动态清零。
14.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实施产业增收行动。落实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重力争提高到 60%以上的要求,积极争取省乡村振兴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示范园建设,重点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积极鼓励引导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力争有10%以上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参与。深入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消费帮扶。完善落实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切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投放,做到应贷尽贷。扎实做好扶贫资产确权移交管理工作,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产,健全经营性资产风险预警机制。实施防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比例不低于2022年,确保就业帮扶车间、公益性岗位规模和带动脱贫人口就业数量不减,确保“雨露计划”毕业生及时就业。落实巩固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成果专项行动和搬迁群众就业帮扶专项行动。
15.广泛凝聚帮扶工作合力。深入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推广“共建园区”“飞地经济”等产业帮扶模式,带动脱贫县更多承接和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实施帮扶提升行动,加强驻村帮扶和干部结对帮扶、结对联系工作管理。
五、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16.持续加强农业品牌建设。坚持以“中国粮·湖南饭”金名片为引领,深入开展湖南·株洲农产品和湘菜品牌宣传推介,落实地方名菜、农产品名牌、餐饮名店、食品加工名企、湘菜名县、湘菜名厨等“六名”培育行动,鼓励县市区和企业开展优质农产品宣传推广。积极组织参加中国中部(湖南)农业博览会、丰收节等重要节会,开展好展示展销活动。继续打造“湘赣红”等区域公用品牌,推动“一县一特”农产品优秀品牌建设。大力推进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推动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身份证”和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全覆盖。
17.推进农业产业集群建设。加快优质湘猪等国家级产业集群项目建设,推动农业优势特色千亿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一批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抓好“粮头食尾”“农头工尾”,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加快农产品加工市场主体转型升级,鼓励龙头企业合理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支持龙头企业购置加工设备,改造升级贮藏、保鲜、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设施装备,改善农产品产地加工设施装备条件。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产地下沉,向园区集中,在有条件的乡镇设立规范的乡镇集中工业小区,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主产区布局建设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创建一批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于一体的产业集群。积极申报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和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续建好茶陵县红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推动万樟园林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亚美油茶智能科技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
18.壮大农产品加工市场主体。坚持“扶优、扶大、扶强”原则,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实施百企工程,重点扶持市场竞争力强、发展前景好的龙头企业进行提质改造,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工程,重点突出加工主导,全面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力争新增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17家,培育30家以上市级龙头企业。实施市级标杆龙头企业打造工程,重点扶持全市行业内经济实力靠前、科技创新能力强、品牌影响力大、联农带农强的企业,打造市级标杆龙头企业10家。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采取兼并重组股份合作、资产转让等形式,组建大型农业企业集团,培育一批产值过十亿元的知名企业。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引进大企业、大集团,引导社会资本全产业链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鼓励具备条件的大型农业企业在省外建设优质原料基地,拓展销售市场。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六个一”行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农产品加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19.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鼓励完善县乡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县域集采集配中心,推动即时零售等新模式。深入实施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鼓励发展农产品电商直采、定制生产等模式。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在湘赣边区域和“两山”铁路沿线重点培育一批星级休闲农庄,加大市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创建力度,力争新增中国美丽休闲乡村1个、省三星级以上休闲农业庄园3个。
20.推动农业开放发展。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际性展示展会,扩大炎陵黄桃、果月食品、银丹皮蛋、湘春蕨菜、茶叶等优势农产品出口,持续做大农业外贸规模。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和京津冀等市场,培育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和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积极推进企业开展国际认证。以出口目的地市场为主导,对标国类别、产品类、宗教类等认证内容,建立目标市场认可的产品检测和认证体系,提升产品品质,提高农产品市场信誉度和美誉度。
六、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21.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实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程,聚焦重点、优势、特色产业,统筹培育主导产业,大力推进“万千百”工程,增强产业支撑和转移承载能力,实行“一县一业”、“一业一策”。实施园区布局优化和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引导县域产业集中集聚,重点推进醴陵电力电瓷和花炮、船湾服饰、攸县香干、茶陵现代农业、炎陵黄桃等产业园建设,建设醴炎县域经济走廊。深入实施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行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优化财税分配制度,创新县域金融服务产品,引导人才、资金、土地等要素集聚。健全县域经济考评体系,实施县域经济“一季一调度、一季一考评”机制,开展“十强十快”乡镇(街道)评选,打造一批产业重镇、边贸强镇、特色小镇。
22.促进农业经营增效。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机制,鼓励引导产业、地域相近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联合发展,引导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推动农民合作社兴办公司规范发展,带动小农户合作经营、共同增收。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行动,大力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过程托管等服务,促进农业节本增效、经营增收。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培育支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5家左右、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10个以上、省级示范区域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2个以上。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全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利益。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不断提升为农服务能力。
23.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强化各项稳岗纾困政策落实,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稳岗倾斜力度,稳定农民工就业。落实各项惠企失业保险政策,维护好超龄农民工就业权益,加快完善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制度。在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全省重点工程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鼓励非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建设,扩充就业岗位,增加劳务报酬发放规模。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测预警机制。深入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同常住人口挂钩、由常住地供给机制。
24.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扎实做好确权,稳步推进赋权,有序实现活权。持续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稳步扩大试点范围。认真做好不动产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分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充分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探索盘活闲置宅基地和农村空闲房屋的有效模式。健全农村宅基地日常审批监管体制机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金融服务创新试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综合试点。开展农民维权监管综合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
25.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落实市委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筑牢共同富裕的基石。实施新一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计划。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创办村集体资产运营公司等经营实体。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成立“强村公司”带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抱团发展。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承建农村中小型项目。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借鉴有益经验,创新发展模式。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七、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26.加强村庄规划建设。建立政府组织领导、村民发挥主体作用、专业人员开展技术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实现村庄规划管理依据全覆盖。统筹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编制满足“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全面实现全市“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全覆盖。建立规划审批、实施长效机制和配套政策体系,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构建农村新发展格局。
27.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治理一革命”。加强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大力实施以“三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巩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加强农村公厕建设维护,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治理人口集中和水源保护区周边村庄,新增完成30个建制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加快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推进乡镇污水管网建设。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推进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及时清运处置。深入推进村容村貌提升。推进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协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产业、庭院经济发展。
28.持续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梯度配置县乡村公共资源,推动县域供电、供气、电信、邮政等普遍服务类设施城乡统筹建设和管护。建立农村多元化设施管护机制。大力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建设乡乡通三级路、旅游资源产业路、新村与撤并村间便捷连通路等150公里,建设农村公路安防设施100公里,实施农村危桥改造30座。稳步提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推进农村电网建设,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积极推进农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争取行政村4G信号覆盖率100%,自然村4G信号覆盖率达到95%。推动数字乡村试点扩面,推动数字化应用场景研发推广。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深入开展乡村交通、消防、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治理攻坚,探索建立农房建设全过程监管制度。
29.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深入实施“十大重点民生实事”,持续增进农村民生福祉。规范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和配套服务设施管理,支持党务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服务就近或线上办理。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成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任务,优化乡村小规模学校布局。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县域统筹,加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好乡村医生待遇保障。加强基层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扎实做好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保护农村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县城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发展城乡学校共同体、紧密型医共体、养老服务联合体。全面推行精准救助,优化低保审核确认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加快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救助保护体系。大力开展爱残助残专项行动。
30.促进乡村绿色发展。协同推进农村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整治大气、水体、土壤污染,加快自然生态修复,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持续抓好长江“十年禁渔”。建立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长效机制,健全渔业资源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做好“一江两水”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工作,加强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保护,促进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开展化肥、化学农药减量化行动。建立健全秸秆、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收集利用处理体系。开展外来入侵物种防控,严厉打击非法引入外来物种行为,确保农业生态安全。
八、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
31.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突出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选优配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全面培训提升乡村班子领导乡村振兴能力,做好从“五方面人员”中择优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等工作。派强管好驻村工作队,开展违规借调乡镇干部问题清查整顿,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管理监督,持续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全面完成市委提级巡察村(社区)涉及基层党建问题整改任务。
32.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强化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大力推进“清廉乡村”建设。推行网格化管理、数字化赋能、精细化服务,推进社会治理与服务重心下移。深入推进村(居)民代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党建引领“邻里共治”行动。依托“门前三小”、幸福屋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阵地,鼓励开展“屋场夜话”、民情恳谈、百姓议事等协商活动,充分调动基层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持续深化“村网共建·便民服务”工程,推动将电力便民服务纳入乡村治理体系,打造一批典型场景。落实村规民约监督执行机制,推动村级议事协商规范化运行。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推进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打击侵害农村妇女儿童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建设,完善农村信用信息共享、信用评价、信用激励约束制度。
33.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继续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文明村镇全域创建,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支持乡村自办群众性文化活动。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深入推进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扶持传统工艺特色品牌。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好用好“一约四会”,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常态化开展移风易俗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文明村镇创建,县以上文明村、镇比例分别达到70%、90%。
九、加强“三农”要素保障
34.全面加强乡村振兴组织领导。坚持把“三农”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落实实施乡村振兴责任制,健全“三农”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县委书记要当好“一线总指挥”。切实发挥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等作用,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完善运行机制。全面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制度。编制农业强市建设规划。深入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以创新带动振兴,深入实施“五好”实力乡村建设,组织开展县乡村分级建设,确保因地施策,精准推进。推广全市“五好”实力乡村建设典型经验,鼓励县乡村开展现场观摩、交流学习等活动,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展开。统筹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情况作为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乡村振兴统计监测。
35.健全“三农”多元投入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市县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2023年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达40%,且计提数不低于当年土地出让收入的6%。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公益性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发行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协调政策性银行和开发性银行提供更多乡村振兴专项低息长期贷款,支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扩大涉农贷款投入,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多层次信贷需求。依托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扩大融资服务,有效提升农村产权抵(质)押贷款规模。推动政策性担保机构围绕“三农”提质增效,放大融资担保倍数,创新“一县一担”业务产品与服务,做大“乡村振兴担”等特色业务规模。推进涉农保险“扩面提标增品”。扩大“保险+期货”品种和范围。加强对涉农资金拨付后的监测和监管。
36.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组织引导各领域人才到基层一线服务,支持培养本土急需紧缺人才。加大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力度,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继续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大力发展面向乡村振兴的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实施“匠心传承”职业技能师资提升计划,开展“百名导师走基层”活动。完善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激励机制,对长期服务乡村的人才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引导城市专业技术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返乡回乡下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大力发展面向乡村振兴的职业教育。加大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力度,实施乡村教师国培省培市培计划,加强乡村教研指导与帮扶。开展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注册工作。实施“双百双千”工程,打造“乡村工匠”品牌,建立完善培育机制,开展“乡村工匠”评选活动。实施“湘才乡连”专家服务乡村振兴、乡村振兴巾帼行动、青年人才开发行动。
37.保障乡村振兴合理用地需求。合理布局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空间,优先保障农产品加工、直销配送及仓储保鲜冷链、农村观光旅游等产业用地需求。全面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方式腾退出来的农村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民安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用地。坚持主动服务、积极创新,为农业产业建设用地提供全力保障服务,对申报农业产业的集体建设用地农转用审批,做到应保尽保、应审尽审。实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准入负面清单。出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政策,深化落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探索,建设兼顾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的土地增值收益有效调节机制。
38.深化农业农村综合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成全省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金融服务创新整市试点任务。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居)民委员会“分账”管理改革。不断健全“全市统一、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认真做好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核准和增退工作。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平稳发展,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贯彻平安建设的工作要求,做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考评工作。深入推进农村“三社合一”综合改革试点,注重质量,培育典型,示范带动,以“三社合一”服务站点广泛开展生产服务、供销服务、信用服务,促进村集体和农民“双增收”,增强农村基层组织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