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贺天鸿
“现在每接一个订单,我都会主动上网检索,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和其他法律风险的一律不做。我们的客户逐渐回归,生意也在好转。”近日,企业负责人刘某在一次涉案企业合规回访座谈会上,对天元区人民检察院表示了感谢。
2020年11月,刘某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制作商标标识的电脑刺绣,交其他服饰公司加工对外销售。2020年11月至案发,刘某安排公司员工生产制作商标标识的电脑刺绣共计3万余件,非法经营数额15万余元。
去年10月,刘某及其公司涉嫌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被移送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期间,刘某自动投案认罪认罚,向检察机关申请企业合规整改。承办检察官认为,刘某及其公司仿制湘绣刺绣产品,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主要是合规意识不强、审核把关不严所致。通过走访调查,检察官了解到该公司一直积极传扬和发展我国非遗传统刺绣工艺——湘绣,年纳税额约10万元,解决了40余人的就业问题,具有一定社会贡献,主观恶性相对较小,社会危害性及再犯可能性较低。因此,检察机关决定对该公司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工作。
“这是一家创业型小微企业,如何通过合规整改实现企业排毒造血,是重中之重。”检察官介绍,因该企业合规风险不严重,合规整改难度不高,结合企业特点,创新打造了“范式—简式”繁简分流企业合规办案模式。通过简化办案程序、降低合规成本,为该企业量身制定了与大中型企业不同监管标准的简式合规计划,缩短近4个月的整改周期,帮助该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经营,减少经济损失。
后续,天元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受邀参加的知识产权行政监管部门专业人员、知识产权专业律师,在认真听取涉案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合规考察监管评估参与单位,介绍企业整改情况及考察评估情况后,一致认为公司整改到位。承办检察官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最终对刘某及其公司作出不起诉决定。
“合规整改不是终点,持续提升企业的造血功能才是我们的目标。”检察官介绍,下一步,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企业合规改革,探索企业合规新路径,积极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新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