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警示教育搬进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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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张威 通讯员/方志会) “成为国企高管之后,我没有恪守作为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职责,辜负了党和人民的信任和栽培,我非常后悔。”这是庭审现场受审人员的忏悔。

    10月20日,某市属国有企业党委原副书记吴某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在醴陵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市国资委党委、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织机关干部及监管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到现场旁听案件庭审,认真观摩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整个庭审过程,“零距离”接受了一场警示教育。

    历经3个多小时的庭审,清楚地反映了被告人违法犯罪的完整脉络和思想根源。旁听庭审活动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课堂”,用鲜活的案例展现受贿腐败、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给参加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警示教育课。

    “‘零距离’旁听庭审,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方式,让我们深受感触,深感警醒。在今后的清廉企业建设中,我们要内外兼修,将廉洁从业与廉洁齐家有机结合,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市资源投资集团副总经理李宏光表示。

    廉政警示教育是我市清廉国企建设内容和即将开展的清廉文化教育重要组成部分。今年以来,市国资委党委坚持清廉国企建设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同步对接、与生产经营深度贯穿,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各方面全过程,并相继出台《2023年市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关于推进清廉国企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和《株洲市国资委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

    “下一步,市国资委将不断推进机关干部、企业干部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把它作为抓好清廉国企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持续走深走实的一个切实举措。”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言荣花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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