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 凛
【让残疾人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
据本报报道,今年9月,9岁的小宇终于顺利走进我市一所普通学校,成为一名小学生。因智力障碍与多动症,他曾一度远离校园。
作为面临诸多困难和不便的群体,残疾人同样有尊严和权利,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愿望和能力。特别是适龄残疾儿童学生,享有公平受教育的权利。
在教育过程中,有些人歧视和排斥这些学生。比如有的家长强烈反对残疾学生入学,有的孩子有意与残疾同学“保持距离”。另外,还有个别教师担心教学管理难度增加,对残疾学生存在排斥现象。
融合教育已成为当今教育发展的趋势。特别是随着我市融合教育水平不断提质,针对残疾学生的教学和管理更加成熟。让残疾学生和其他学生一起入学、一起学习,这更有利于消除社会对特殊儿童的歧视,也有利于他们融入社会,今后做到自食其力。
尤其是学生家长,应和学校老师一起,推动健全孩子与残疾孩子和谐相处,互相关心帮助。这既有利于残疾孩子克服自卑心理,建立自信,获得师生的关爱,也能转变健全孩子的观念,消除对残疾孩子的歧视。
残疾人的教育问题关系到充分实现公民权利的问题,必须始终重视而不容忽视。因此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立法工作、发展残疾教育、提高残疾人素质,让残疾人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