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廖明) 汽车上路须买交强险,在环境高风险领域,也在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下简称“环强险”)。10月10日,记者从株洲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株洲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等97家企业,被纳入2023年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范围。
“环强险”是指以从事环境高风险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因污染环境导致损害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强制性保险。引入责任保险制度解决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既能合理分散风险,充分保障受害人权益,又能有效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提高污染防治能力。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湖南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纳入“环强险”试点范围的,包括涉重金属重点行业的企业,经营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企业,列入湖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企业,建设或者使用尾矿(渣)库的企业等7类高风险企业。“环强险”的保险责任包括第三者人身损害、第三者财产损害、生态环境损害以及应急处置与清污费用。
相关新闻
全国首例环境污染责任险获赔案例在株洲
我市是全国最早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的城市。早在2008年,全国首例环境污染责任险获赔案例就发生在我市。
当时,位于清水塘的农药生产企业株洲昊华公司发生氯化氢气体泄漏事件,污染了附近村民的菜田,但由于该企业购买了相关环境保险,事后,保险公司如期将赔款支付到位。
“那时候还是以鼓励倡导为主,是否购买环境污染责任险,全看企业自己的意愿。”株洲市生态环境局上述负责人介绍,2021年12月,《湖南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发布,让环境污染责任险进入“强制”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