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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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齐卫国

    惩治网暴,司法亮剑。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依照《意见》规定,检察机关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侮辱、诽谤犯罪行为,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网络暴力行为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天下苦网暴久矣。如今,三部门发布的《意见》正式生效,顺应了民心关切,也展现了依法治理网暴的决心。

    依法除“暴”安良。《意见》明确了从重处罚的情况。比如,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实施的;组织“水军”“打手”实施的;编造“涉性”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具有相关情形之一,就应当从重处罚。还包括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发起、组织的网暴,也将受到从重处理,这释放了精准治理、标本兼治的信号。

    网络空间是亿万网民的共同家园,不存在法外之地。9月21日株洲晚报05版详细报道了《遭遇网络诬告,13名教师打官司胜诉》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意见》通过更精准更有力的治理措施,提醒相关人员莫以身试法,莫铤而走险。让治理网暴,有办法、有法律,更有法治底气。

    应该看到,还有一些人天真地认为“按键伤人”能躲避惩罚,故而有恃无恐。现如今,《意见》给出了清晰的标准,“依法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根据不同情形来“问罪”,比如以诽谤罪、侮辱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定罪处罚,提高了违法成本,形成了震慑效应,社会治理效果更加显著。

    网暴与法治社会不兼容,除“暴”安良正当时。要根治网暴,除了精准狙击网暴行为,还要提升网暴成本,更要消除它们孳生的温床。用法治力量严惩网络暴力,既是社会各界的共同愿望,也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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