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利工程设施 将拥有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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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黎世伟 通讯员/周新文 唐向日) 近日,炎陵县水利局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开展小型水利工程设施不动产登记,这标志着这些工程设施将拥有自己的不动产权。

    经核查,炎陵县境内共有小型水利工程设施35座,其中小(Ⅰ)型水库7座,小(Ⅱ)型水库28座。

    小型水利工程设施不动产登记是以“明晰产权”为核心,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依法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将能加快农田水利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该县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乡镇积极配合,组织村组有关人员陪同权属调查人员,进村入组入现场进行界址权属认定、水库权籍调查,完成水库面签,确定产权人,为产权人提供经营主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法律保障,高质量完成水库不动产确权首次登记工作。

    炎陵县水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小型水利工程设施不动产登记确权后,即为其办理不动产证,预计登记将于10月上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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