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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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邓伟勇) 9月27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光跃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燕、胡波、余群明、刘剑飞、王建勇、欧阳瑞丰、李余粮,秘书长兰军出席。市领导王卫安、唐文发、罗绍昀、陈艳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向新林列席相关议题。

    会议听取和审议《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强调要全面梳理审批流程、明确责任部门,明晰村民建房与风貌管理的全过程管控要求,接续解决农村“有新房、无新村”问题。

    会议听取和审议2023年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强调要加强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共同促进问题解决,确保评议取得实效。

    会议表决通过《株洲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表决稿)》,一审通过《株洲市渌水协同保护条例(草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2022年市本级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情况报告,并对“四评”项目开展满意度测评,强调要坚持绩效理念,不断完善评价机制,注重评价成果运用,推动整改落地见效。

    会议听取和审议2022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批准2023年市本级第一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书面报告《株洲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终止审议的情况。

    会议还审议了人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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