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全警法律素养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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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齐卫国

    基层民警作为公安机关履行职能的前沿哨,每天大量的工作直接与群众接触,其一言一行都反映了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尤其在执法过程中,公安民警的言行举止若处置不当势必影响警民关系,有些现象一旦被炒作更是疾风骤雨。在新时期,全面提升民警法律素养构建新型和谐警民关系值得思考。

    强化全警法律素养确保执法规范。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力量,公安民警的法治观念、职业操守、执法能力、纪律作风直接关系着人民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公安民警要积极主动顺应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要求,恪守法治精神、坚守法治定力、严守法律底线,始终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贯穿于整个执法当中,能用法言法语解答群众困惑,更好服务群众。

    强化全警法律素养确保素质过硬。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是衡量我们公安民警的最高标准,群众更是通过民警服务水准来衡量公安工作,这就要求有一支高素质的公安队伍。这就要求全警人员不断的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警务技能和执法能力。全警人员只有心中装着群众利益,把“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贯穿到日常勤务活动中,心中有了“情”字,带着感情为群众服务,才能形成和谐的警民关系。

    强化全警法律素养确保以民为本。把群众当作自己的亲人、家人,想尽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常怀一颗律己之心、常怀一片体贴之情,确保执法公正、办事公道,不断完善与群众沟通的方法和渠道,用自己的真心换取群众真心,用自己真情感动群众,使群众了解、理解和支持公安工作,在发挥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监督作用的同时,形成警民水乳交融的和谐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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