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这一河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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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邓伟勇

    通讯员/毕婷婷 唐建志

    悠悠渌水,发源于江西萍乡市杨岐山,流经株洲醴陵市、渌口区,投入湘江怀抱。

    渌水是我省创建的省级样板河,也是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流域综合治理典范。如何更好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推动区域生态协调发展,守护好这一河清水?去年开始,株萍两地开启了紧密型、全过程协同立法的新探索。

    为什么要开展协同立法?

    必要性和可行性,是立法的前提条件。

    这些年,株洲、萍乡两市在生态补偿、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综合治理水利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有较好合作机制和协商共治基础。但同时也还存在着水质不稳定、水污染情况时有发生、部分领域跨省协调还不顺畅等问题。

    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林业法研究所所长周训芳看来,株萍两地各自适用的渌水保护实体法已经非常全面,但两地协同保护没有正当性依据,协同立法非常有必要。

    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唐双娥认为,株萍两地应针对重点事项开展协同立法,比如水量问题,上游新建水利工程不能仅仅是告知下游,应征求下游意见。

    “以‘保好水、治差水、配水量、控面源、保安全’为目标,用好用足地方立法权,以法治化手段推进渌水协同保护。”调研中,这样的声音越来越成为共识。

    民有所呼、我有所为。2022年7月,湖南、江西两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南昌召开协同立法工作交流会,决定湘赣携手就渌水(萍水河)保护开展协同立法。

    在一次次调研中收集意见——

    要聚焦水质,实现渌水(萍水河)全流域稳定达到II类水;要关注水量,切实解决渌水流域生产、生活、生态用水问题;建议将流域县(市、区)全部纳入协同的主体。

    在一次次论证中达成共识——

    召开协同立法省内工作会议47次,跨省工作会议7次,发布重大工作会议纪要5次;开展网上问卷调查、公开征集意见,召开座谈会、听证会、专家论证会,不断完善法规文本。

    目前,《株洲市渌水协同保护条例(草案)》已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即将一审。

    可以解决什么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才能让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一位参与法规起草的工作人员坦言,渌水保护需要立法解决的问题清单、措施清单是征求意见的重点,确保查找问题准,解决措施实。

    今年4月18日,渌水(萍水河)协同保护立法第三次会议上,明确了问题和措施清单13条,涉及规划、水资源、水生态、水安全、水环境、区域协作六大类。

    比如,针对信息沟通不畅问题,两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将对水量水质的日常信息进行即时共享。

    为保证水量和生态流量,两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明确相关河段和控制断面流量水量、水位管控要求,确定生态流量管控指标时,应相互征求意见。

    在推动水质持续好转方面,两地将积极落实湖南、江西两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同时在各自辖区内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协同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防治水污染。

    株萍两地还将共同推进跨省航道工程纳入国家水运发展规划,协同做好航道建设、养护、保护工作。

    ……

    翻看法规草案,17条干货满满的内容,从流域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的角度,对渌水(萍水河)保护规划协同、信息共享、执法联动、应急联动等作出规定,推动构建起流域共抓大保护的新格局。

    探索了哪些经验?

    事实上,渌水(萍水河)保护协同立法,不仅是现实所需,其方法路径还将为全国探索经验、提供样本。

    该立法项目是今年《立法法》修改,新增规定区域协同立法后,全国首个跨省流域市级层面开展的协同立法。

    实践中,株萍两地打破“一亩三分地”思维,聚焦渌水(萍水河)保护需要携手解决的问题,同步立项,共同调研,共同起草,形成共同的法规草案,同步审议,同步实施,同步宣传,并协同开展监督,这种紧密型、全过程协同“八同”立法新模式受到湖南、江西两省人大高度肯定。

    值得一提的是,跨省起草工作专班坚持人员集中、时间集中、逐条研讨集中。大家一条条“啃法条”,对法规草案进行完善。法规起草过程中涉及的跨部门、跨地区沟通协调问题,第一时间通过“双组长会议”“跨省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协商解决。

    立法过程由以往的“接力式推进”向“齐头并进”的方式转变,避免“铁路警察,各管一段”、防止“翻烧饼”,提升了立法效率。

    可以看到,《株洲市渌水协同保护条例(草案)》的成型过程,正是株洲以“立法协商、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智库、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社会公众参与立法、新媒体参与立法”为六大抓手,创新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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