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警公布全市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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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刘宇) 9月11日至17日是第十个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市公安局在9月14日举行“法治日”主题活动,公布了今年以来查处违反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以及电信网络诈骗帮信类违法十大典型案例。

    4月4日,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简称市网信中心)通报,攸县某单位服务器遭病毒入侵,发生网络安全事件。

    5月23日,市网信中心通报,天元区内某房地产公司官方网站后台可免密登录管理后台,存在数据泄露等高危风险;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管理员密码泄露,导致公司员工数据泄露600余条。

    4月28日,市网信中心通报,荷塘区内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站被篡改成赌博网站。

    4月6日,市网信中心通报,天元区内某学校的网盘部署在互联网中,老师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访问。网盘中存储了学生身份信息、教学资料等。

    7月7日,市网信中心通报,荷塘区内某塑料厂网站被植入链接,篡改成赌博网站。

    7月19日,市网信中心通报,株洲经开区内某科技公司网站未经过授权可通过拼接目录直接访问SRS流媒体服务控制台,并可直接运行该控制台功能,存在数据泄露风险。

    8月18日,市网信中心通报,石峰区内某医院存在数据泄露风险,存在SQL注入漏洞,导致可获取21个库,获取主要数据表540张。

    4月27日,茶陵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检查发现,本地某医院的医疗管理系统存储着大量患者的敏感数据,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用药信息等。但该院未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安全防范措施。

    经当地网警调查,这些单位普遍未认真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未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防范网络侵入、对数据进行加密保护等安全技术措施。各地公安机关分别对上述8家单位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

    2月1日,违法行为人伍某在朋友鲁某“用银行卡过流水可以赚钱”的蛊惑下,明知收到的钱可能是信息网络犯罪的违法资金,还提供自己银行卡给鲁某使用,在荷塘区向阳广场附近收取违法犯罪资金1.9万元,再到红旗广场附近的银行将资金取出,伍某获利896元。荷塘公安分局依法对伍某罚款1800元。

    2月28日,雷某经朋友李某介绍,明知他人从事网络犯罪,仍然出借自己的银行卡,后该卡被李某上线作为电信诈骗洗钱工具,流水共计5.9万余元,雷某获利2000元,李某获利800元,两人均构成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董家段公安分局依法对李某罚款8000元,对雷某罚款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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