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银行助力乡村振兴的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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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谢俊峰

    自2003年农村金融体制深化改革以来,农村商业银行肩负历史赋予的重任,扎根广袤乡村,全力当好“农村金融主力军”“乡村振兴主办行”“普惠金融排头兵”的角色,在地方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壮大。

    株洲农商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将金融服务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大格局、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基层治理体系中,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实现了自身商业可持续发展。但随着经济金融环境和形势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农村商业银行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制约更加明显。具体体现在有效需求不足,制约信贷投放;同业竞争加剧,市场份额难保;息差渐趋缩窄,利润空间压缩;资产质量下行,风控挑战加大四个方面,针对此提出如下对策。

    (一)深化下沉服务,激发客户需求

    在金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大环境下,农村商业银行要将机制灵活、流程短的优势最大化。聚焦本地,做小做散,扎根一线做业务。深入开展走村入户、进店访企专项活动,密切与农村、社区、园区、市场的联系,做到走访无盲点、全覆盖;通过党建共创,“金融专员+金融联络员”互派互助,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全天候的金融服务,实时满足客户需求;严格落实限时办贷、首问负责、分片包干等服务要求,提高申贷响应速度和审批效率;明确专人专岗负责园区企业和产业链融资,推行“弹性窗口制”“普惠金融日”“阳光限时办贷”“企业现场审批”等举措,把信贷调查、评级授信、用信审批全部办在企业。

    完善普惠金融生态体系,建立健全普惠金融长效机制。充分运用农村商业银行网点覆盖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的布局优势,进一步提高普惠金融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支行,与地方政府在美丽乡村建设、休闲农业发展、保障安居工程建设等领域开展深入合作,全面推进网格化管理、整村授信、信用村镇、信用户(企业)建设。

    (二)信贷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

    全面推进农户小额普惠贷款,加大乡村振兴相关领域贷款投放,积极扶持农副产品基地建设及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加大高标准农田和水利基础设施信贷投放;支持农业科技企业融资,支持粮食生产扩大产能、设备改造、技术升级,重点保障粮食安全信贷资金需求;结合区域经济结构调整来优化信贷投放,支持传统企业转型升级、技能改造,加大对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补齐产业链、供应链短板;加大对特色园区的信贷支持,将“知识价值信用贷款”业务拓展到更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专精特新企业和绿色产业发展壮大。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民营经济复苏发展。创新经营户贷款产品,优化商户信用贷款管理办法,减轻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结合POS机结算数据,开发POS名单贷;开发市场租金收益权质押贷款、商场担保贷款、经营权质押贷款等产品;进一步优化商会会员贷;结合年轻商户群体和芝麻信用等开发地摊闪贷;推广个体工商户福祥便民卡,实现100万元以内贷款随借随还;创新推出“新力贷”“大学生创、就业贷”等促进创业就业;支持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带动农户发展,给中小微企业和农村地区提供更多长期资金支持,增强小微企业创新能力和发展后劲。

    发挥与地方政府联系紧密的优势,支持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更关注对“新基建”的信贷投放;满足经济恢复回暖释放的消费和投资需求,对消费行业的信贷供给要同时涵盖消费者和消费品的创造者;开发适合创业、消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经济增长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三)加快数字化转型,加强精细管理

    虽然农村商业银行的基层覆盖率仍能发挥对农村闲散资金的集聚作用,仍具有稳定存款的量价优势,为贷款提供充足的存款资金来源,但在银行业普遍下调存款利率的背景下,农村商业银行下调存款利率的力度有限,净息差收窄压力仍将存在,需通过加快数字化转型,通过技术手段提高业务处理能力、信贷业务拓展能力、精细化管理能力,提升金融服务效率。

    当前亟须建立数字化转型适配的组织架构,储备数字化人才,提高省联社的技术服务与农村商业银行业务的融合匹配程度。通过二维码、语音识别、触摸屏等改造现有助农终端;通过移动银行、生物识别、OCR等将金融交易、生活缴费等服务整合到展业端,实现外卖式金融服务,上门为客户办理信贷业务;有效整合金融、电商、物流、社区、政务、公益等各类社会资源,加快政务、教育、医疗、交通、民生等移动场景建设,通过科技赋能推出多样化、智能化、特色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特别是要精准适应“三农”发展需求,加强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服务力度和创新服务场景应用,将收单业务渠道接入农产品销售、乡村旅游等行业平台,引导广大农户正确使用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同时,通过数字化转型降低运营成本,强化风险控制,促进资产质量稳步向好。

    (四)优化信贷环境,完善担保机制

    地方政府部门要持续改善农村金融环境,简化金融业务办理所需的行政手续和流程。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维护信用秩序的主导作用,形成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银企配合、综合治理的社会信用整治格局;建立区域和农村多层次的融资担保体系,如政府引导组建的、行业协会或担保基金组建的、产业链企业或关联企业组建的多种形式的担保公司,降低担保费用,降低客户综合融资成本,用好用足担保额度,提高担保业务覆盖面和普惠性;健全农业保险体系,完善农业灾害风险转移分摊机制。

    当前亟须完善农村商业银行与农业担保有限公司的合作,扩大惠农担特色贷、粮食贷、油茶贷、生猪贷等系列特色农担产品。加强与农村产权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合作,推广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花木抵押、大型农用机械抵押等新型担保方式,拓展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农房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家庭农场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大棚贷、花木贷、民宿贷、休闲餐饮贷、种养大户贷等传统担保金融产品。

    (五)防化金融风险,稳定金融秩序

    坚持做小微贷款分散信贷风险,适度提高普惠型涉农小微贷款容忍度。切实管控信贷风险,加强对风险贷款尤其是大额风险贷款的早预判、早处置,加大对不良贷款和抵债资产的清收盘活力度。加强内部控制,提高新放贷款质量,坚决防止“前清后溢”。大力改善经营措施,保障盈利水平补充资本金,提高风险抵补能力,对不良包袱较重的机构引入战略投资、农信机构间参股控股等进行化解;监管及区域党政部门要加强协调,支持农村金融机构依法防范化解风险,依法做好企业破产、改制工作,强化金融胜诉案件执行力度,保全农村金融债权;运用政府行政、媒体宣传、社会舆论、法律手段约束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对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企业实施联合制裁等。

    (作者系株洲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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