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夫教子二十年 千里之外“被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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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贺天鸿 通讯员/顾育才 贺晓鸽) “我已经收到了河北省唐县民政局的撤销婚姻登记的决定书,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了地,感谢检察官为民办实事。”近日,市民谭某来到攸县人民检察院,向检察官表达了她的喜悦和感谢之情。

    去年9月,因结婚证丢失,谭某与结婚20年的丈夫刘某到攸县民政局申请补办结婚证,却被告知谭某于2007年在河北省唐县和宋某登记结婚了。谭某感到非常震惊,因为她不认识宋某,也从未去过唐县,怎么会有这样一段莫名其妙的“婚姻”呢?民政局工作人员向她解释,可能是当初有人冒用了她的身份,她应当到唐县去了解和解决问题。唐县距攸县上千公里,路途遥远,耗时费力,这让谭某一家人犯了难。

    今年4月,谭某找到攸县人民检察院,向检察官讲述了面临的困境。听完谭某的陈述后,检察官认为谭某在河北省唐县被冒名进行婚姻登记,应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撤销或向当地检察机关申请监督。但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由攸县人民检察院向唐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该案件线索,不但能更顺利地推动解决问题,也能减轻当事人因路途远带来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随后,攸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谭某的有关资料,并形成接待笔录,将相关线索通过公函的形式移送至唐县人民检察院。唐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后,经调查核实后向唐县民政局提出撤销谭某被冒名婚姻登记的检察建议书,唐县民政局采纳了该检察建议,撤销了谭某和宋某的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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