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马文章) 连日来,市安委办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例,并督促相关企业、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醴陵市公安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今年以来,醴陵市军成盐化厂销售150余吨氯酸钾(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至醴陵市兵海烟花爆竹原材料经营部。经查,军成盐化厂自开工以来,未按规定建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信息系统,而兵海烟花爆竹原材料经营部未按规定在公安机关管理系统中备案。根据相关规定,醴陵公安对军成盐化厂依法处以罚款1万元,对兵海烟花爆竹原材料经营部依法处以罚款2万元,并责令两家企业限期整改到位。
“有人偷偷将烟花爆竹半成品藏匿于下水道和菜园草垛里,还分包给农户偷偷生产。”接到群众举报,芦淞区执法人员在白关镇一处郊外,现场缴获119饼“狗尾草”半成品,药量约80公斤。目前,有关嫌疑人和案件线索已移交给公安机关,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攸县住建局接到群众举报称,丫江桥镇双江村百纳燃气存在非法储存、倒灌燃气的行为。执法人员突击检查发现,一危房里储存了大量燃气瓶、空燃气瓶和一台倒气泵,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并下达《现场整改通知单》,督促其按照规定落实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