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入选乡村医生等级评定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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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刘琼) 8月25日,湖南省乡村医生等级评定试点工作启动会召开。我省将在醴陵市等16个县(市、区)启动乡村医生等级评定试点工作,多维度对乡村医生进行评价,加强乡村医生待遇保障。

    据悉,在评定等级上,将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工作年限、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分别评定为一级村医、二级村医、三级村医。其中,等级最高的一级村医要求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在乡村医生岗位上连续工作10年及以上,考核周期内在以建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单位的乡村医生考核中排名前30%,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及以上。

    在待遇保障上,将结合乡村医生服务人口、服务半径、服务成本、资源消耗、风险和难度等岗位特点,适当给予不同标准工作补贴,并向偏远落后地区倾斜。一级村医工作补贴指导标准每月不低于800元,二级村医每月不低于500元,三级村医每月不低于300元。

    在择优选拔录用上,2024年起,试点地区原则上每年安排不少于5%的乡镇卫生院空缺岗位,定向择优招聘一级乡村医生并纳入编制管理,逐步建立“乡聘村用”工作机制。

    在动态管理上,乡村医生等级评定实行届期制,以5年为一个周期,明确了等级晋升和降级条件,建立“能上能下”的工作机制。

    今年12月底前,试点地区将完成乡村医生等级评定工作。从明年1月起,试点地区将规范运行乡村医生分级管理,到2025年,我省将全面推广乡村医生等级评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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