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邓伟勇) 8月24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光跃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燕、胡波、余群明、刘剑飞、王建勇、欧阳瑞丰、李余粮,秘书长兰军出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卫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向新林列席相关议题。
会议听取和审议2022年度市级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查和批准2022年度市级财政决算(草案)。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努力抓好财政增收,严格细化预算编制,强化政府债务管理,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切实发挥财政政策对稳定经济的关键作用。
会议听取和审议全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会议强调,要咬定目标不放松,聚焦重点任务,压紧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奋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会议听取和审议《株洲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报告。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把《条例》规定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对《条例》实施效果进行跟踪、分析、评价,及时修改完善相关条款,真正以良法促善治。
会议听取和审议《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关于加强司法监督的若干规定〉等七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草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人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