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软件的运用让田长巡田更方便。 记者/张威 摄
近年来,我市已运用无人机监测耕地抛荒情况。 受访单位 供图
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张威
走进石峰区井龙街道茅太新村,一大片绿油油的水稻田映入眼帘,田长张章正在田间巡查。自打有了“田长”这个新头衔后,张章比过去更忙了。每天都要把村里的耕地转个遍,还要工工整整地每天写下巡查记录。
近年来,田长制在这里实行后,土地整治、防违控违等工作同步开展。如今,良田沃野,种地轻松,村里都是一片片绿色的稻田。
【变化】
清除违建让村子美起来
张章说,茅太新村之前这里还不是这番景象,脏乱的违章建筑,零星的耕地穿插其间,村里虽有20余公顷地,因为无人管理部分已成了荒地。
“之所以出现乱占乱用的行为,起因是老百姓根本不清楚哪里是基本农田,更不清楚哪些是违法行为。”他说,去年随着第一批田长“上岗”后,马上在村里设立了田长公示牌,并反复上门宣讲法律政策,让当事人意识到占用耕地搭建违章建筑的危害性。
经过一段时间的“5+2”、“白加黑”的集中奋战,目前该村违章建筑全部拆除,并复耕土地。现在,村里20多公顷的土地已全部种上农作物,这一措施既落实了耕地保护制度,又推动了该村粮食生产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同时避免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和损耗。
现在,不仅违法少了,田里也绿了。今年初村里整修沟渠、砌护坡,不断完善水利设施,“村里这一大片耕地都有人负责耕种,环境变好了,村民们每年还能多一笔租金收入。”村民吴大爷笑呵呵说道。
耕地复绿要如何长效监管?只见张章悄然拿出手机,打开田长App后台向记者展示,“这个东西可以全天候监控农田,巡田、举报都有用,实现了每一块耕地都有监护人。”
近年来,为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改善乡村生态环境,全市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工作,同步推进土地整理,落实田长制,打出了一套“耕地保护”的组合拳。
由市资规局对全市违法用地点位进行排查并制定整治方案,通过违建拆除,清理腾退,强化管护等措施,分类推进整治优化,并根据专家建议进行土地平整,种上适宜的农作物。此外,再由田长加大常态化巡查、监督检查力度,使违法用地行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确保问题不回潮、不反弹。截至目前,全市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已销号310个80余公顷。
【行动】
田长也要定期“充电”
最近,全市耕地保护工作人员开了一个培训班,荷塘区仙庾岭镇蝶屏村田长谭秋云听说后也报了个名。
8月18日,市田长办组织开展耕地保护业务培训,各县市区局耕保、执法相关业务骨干共50余人参加。
培训会上,市田长办就督察执法、“月清三地”图斑整改工作进行相关说明,详细讲解销号整改标准,同时从加强宣传、占补平衡等方面对耕地保护紧迫性进行详细的阐述,重点就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耕地流出整改技术、国土调查云使用、在线举证系统使用、田长巡田App使用等进行交流解答。
“现在巡田可比以前方便多了,随着越来越多的新科技加入,我们也要不断学习才行。”谭秋云表示,适时开展这样的培训,也是促进他们耕地保护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的提升。
去年6月,我市全面推行“田长制”,全市1381名四级田长随即到岗,并建立市、县、乡、村田长加网格长五级管理体系,不仅充分利用现有人力,更有创新科技监管技术手段。开展耕地保护“天眼”行动,探索推行利用基站铁塔安装摄像头,运用“天眼”等科技手段开展“人防+技防”的常态化监管。
据统计,截至7月底全市各级田长累计巡田8.3万余次,巡查时间30.6万余小时,巡查距离9.49万公里,发现并消除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335次,逐步实现全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将耕地保护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今年来,市级第一田长、市级田长共同签发1号‘田长令’,全面压实各级田长责任,各地均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书,市级田长、市级副田长赴各地开展耕地保护督察和巡田护田工作,促进全市巡田效率稳步提升。”市田长制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政策】
为耕保项目拓宽资金渠道
“三调”数据显示,我市共有耕地面积259万多亩,在保护现有耕地规模下,高效集约利用耕地资源是必经之路。
不久前,市资规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株洲市耕地资源计划和统筹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为促进耕地资源有效集聚利用,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保障全市建设项目快速落地,我市为耕地保护再加“码”。
《办法》指出,全市补充耕地和恢复耕地工作实施计划管理。由市政府统一下达年度补充耕地项目开发计划和分解下达各县市区年度恢复耕地任务,并对项目的实施进度、质量要求和考核管理提出明确要求,由全市统筹推进,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
按照《办法》,全市补充耕地和恢复耕地资源按照“本地优先、市域平衡、调剂交易”的原则实施统筹管理。市资源集团负责投资市本级补充耕地项目建设,县市区政府负责项目全过程管理;县本级补充耕地和恢复耕地项目原则上由县级政府完成,也可按程序由市资源集团按照协议出资支持县市区政府按时完成,解决地方财政压力问题,推动县市区高质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此外,《办法》还对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易地交易及利润分配进行了规定,提高了县市区工作积极性。
根据《办法》,补充耕地和恢复耕地指标相关价格标准根据省级制定的指导价格和市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补充耕地项目投资按照耕地质量等别以新增旱地3万元/亩、旱改水4万元/亩、新增水田5万元/亩的标准包干方式进行;恢复耕地投资标准原则上控制在0.1万-0.3万元/亩。
“办法的出台,不仅拓宽了耕地保护项目的资金渠道,而且在对项目工程施工及后期管护有了明确的规定。”市资规局相关负责介绍,《办法》对补充耕地后期管护经费也有明确,在投资成本外应安排不少于5年的后期管护费用,后期管护费用为800元/年/亩,进一步强化了对耕地质量的要求,确保新增耕地一亩不假。
《办法》还明确,对于市本级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用地报批单位自行购买补充耕地指标落实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的,应按要求缴纳省级20%耕地开垦费;市本级范围内的省级、国家级重点建设项目报批,市资源集团负责保障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所需耕地指标,用地报批单位按要求缴纳耕地开垦费至财政部门。易地落实的恢复耕地指导价格按照新增旱地投资标准确定为3万元/亩。市里统筹省级和国家级重点建设项目,一定程度上加快了项目的落地;同时严格耕地转出,进一步守牢耕地底线,保障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