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生命 远离“药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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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通讯员/谭丽萍) 当今社会,随着越来越多的人成为有车一族,大家的出行安全意识也在不断提高,老司机们都知道“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可见拒绝酒驾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但你可知道,还有一种堪比酒驾甚至比酒驾更危险,更易诱发车祸的另一隐患“药驾”,却往往被人们所忽视。株洲市三医院精神科医生介绍,所谓“药驾”,是指驾驶员因服用某些影响安全驾驶的药物后行车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危险的行为。

    “药驾”是严重的危险行为

    因药物的两重性特点,部分药物服用后,可产生嗜睡困倦、头晕耳鸣,心悸乏力、视物不清,色觉异常,注意力分散,定向困难、反应迟钝等不良反应,影响驾驶人的操作能力及判断力,开车时极易诱发交通安全事故。有调查显示:在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员中25%药物测试呈阳性,18%的车祸死者为药后驾驶。

    哪些药物服用后会影响驾驶?

    1.镇静催眠药:如地西泮、阿普唑仑,艾司唑仑等,该类药物对中枢神经系统有广泛的抑制作用,服用该类药物后可导致眩晕和困倦、头昏、乏力,精细运动不协调等副作用,严重影响驾驶安全。

    2.抗癫痫药物:如苯妥英钠、左乙拉西坦等,该类药物神经系统反应主要表现为眼球震颤、复视,眩晕、嗜睡、无力、共济失调,严重时甚至导致情绪及行为的改变。

    3.抗组胺药物:如马来酸氯苯那敏、苯海拉明、异丙嗪等。因第一代抗组胺药物很容易透过血脑屏障进入中枢,产生明显的中枢镇静作用,导致嗜睡、头晕、乏力、困倦,且可导致视力模糊等不良反应。其药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驾驶员及高空作业者不宜使用。

    4.抗抑郁焦虑类药物:如帕罗西汀,文拉法辛等可引起头痛、眩晕、视觉异常,部分药物甚至导致幻觉,严重影响驾驶人精神状态。

    5.解热镇痛类药物:如布洛芬、吲哚美辛等,部分药物不良反应表现为头痛头晕、视物模糊、视力障碍等,影响驾驶人思维与操作的敏捷性,判断力明显下降。

    6.复方感冒制剂:如速效伤风胶囊、新康泰克、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液等制剂中含有马来酸氯苯那敏、伪为麻黄碱、可待因等成分,服用后容易使人头晕犯困、疲劳倦睡、精神松怠,引发安全事故。

    7.常见含酒精制剂的药物如藿香正气水、十滴水等,该类药物不仅导致药驾,还可导致酒驾。

    此外,部分降压药、降糖药亦具有中枢镇静作用或易引发低血压、低血糖反应,给安全驾驶带来隐患,也应引起司机们注意。

    怎样避免药后驾驶?

    株洲市三医院精神科医生提醒,药后最好不要驾车,若必须在服药期间驾车,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医院就诊或在药店购买药物时要向医生或药师说明我是驾驶员,尽量避免选择对行车安全有相关不良反应的药物。

    2.在合适的时间服药,最大限度避免药物的血药浓度高峰段,建议服药4至6小时内尽量不要开车,防止药物的影响。

    3.驾驶员服药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说明书中对于药品不良反应与注意事项均有明确记载,例如药品说明书中若注明“服用药物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等字样。则服用该类药物时,应该严禁驾车。

    4.若必须服药,服药后应密切关注自身状况,不可疲劳驾驶。如果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止驾驶,不要勉强开车,以免发生交通意外。

    总之,生命安全大于一切,药驾之害猛于虎,珍爱生命,远离“药驾”,是每一个驾驶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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