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 蕾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以专门章节强调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应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法治供给。
一是发挥法治固根本作用,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定心丸”。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党中央方针政策,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要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对此,《意见》以对民营经济的平等保护为重点,提出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并强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的权益,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的保护力度。市场经济是高度依赖法治的经济形态,健全对各类所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以法治铸就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坚实城墙,才能从根本上维护市场经济的基础秩序,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放心大胆地做大做优做强。
二是发挥法治稳预期作用,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强心剂”。从当前形势看,我国经济运行面临来自国际国内新的困难挑战:国际市场需求减弱,全球经济金融领域风险积累,地缘政治格局深刻调整;国内经济增长企稳向上基础尚需巩固,总需求不足仍是突出矛盾,部分领域存在风险隐患。在内外多重压力之下,民间投资和民营企业预期不稳,不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仍面临现实困难。基于目前经济形势的精准判断,《意见》强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提出精准制定实施各类支持政策,完善政策执行方式,加强政策协调性。在实际工作中,各类优化措施和惠企政策数目繁多,数量庞大、散布于各个部门和机构,优化措施互联互通机制尚未形成,惠企政策未实现有效融合,难以针对企业和投资者精准投送惠企信息,进而难以实现惠企政策的充分利用。针对这一普遍问题,《意见》进一步提出完善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并针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建立支持政策“免申即享”机制。与此同时,《意见》要求各地强化政策沟通和预期引导,加强直接面向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政策发布和解读引导。于法治之视角,应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红利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治理效能,为民营企业发展提振信心,营造良好稳定的预期。
三是发挥法治利长远作用,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暖心汤”。法治不仅是惩戒不法的利剑,更是保护合法的长城,既要“严管”,也要“厚爱”,为不法经营戴上紧箍咒的同时,为合法权益端上暖心汤。《意见》提出,推行告知、提醒、劝导等执法方式,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涉案财物,在保证侦查活动正常进行的同时,可以允许有关当事人继续合理使用,并采取必要的保值保管措施……这些细节关怀以宽严相济的形态,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于长久以来执法过程中民营企业急愁难盼的现实问题进行的关注和回应。在厉行法治的同时,各机关各部门应以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之理念,最大限度降低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努力让广大民营企业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法治的“温度”。
以发展眼光看,当前经济领域仍有很多新领域新赛道有待开拓,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机遇,民营经济大有作为。唯有至良法善治、政通人和之境,才能充分调动民营经济的巨大能量。
(作者单位: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