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乡村振兴局调研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学习借鉴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好经验好做法,从3月开始,市乡村振兴局党组组织人员分两批次赴浙江省学习调研,先后考察了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桐庐县、湖州市安吉县等地,通过现场观摩、研讨交流等方式,重点对当地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和美乡村建设等工作进行深入调研,达到了开阔视野、开拓思路的目的。
从外出学习考察的情况和浙江乡村振兴工作的探索与实践来看,推进乡村振兴是一个全面的、综合的、统领农村发展全局的系统工程,政策要求严、利益关系多、推进标准高,必须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紧密结合株洲实际,系统设计,协同推进。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突出党建引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党建引领是根本。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要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一是增强组织活力。深入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帮助帮扶村建好阵地、带好班子、抓好队伍,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干在先、走在前。推行“三结三带”,即驻村第一书记与村书记结对、驻村干部与村干部结对、党员与群众结对;强村带弱村、老党员带新党员、致富能手带困难群众,促进共同提高。二是用好党建平台。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平台,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天价彩礼、厚葬薄养、大操大办、打牌赌博、封建迷信等突出问题治理,推广“积分制”等管理方式,转变群众思想观念。三是做好示范带动。发扬株洲市“火车头”精神,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借鉴浙江省“万千工程”经验,结合株洲实际,实施“千百工程”,即“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力争到2025年打造一批在全省甚至全国领先的乡村振兴示范村。示范创建不撒胡椒面,把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强、乡村建设基础条件好、群众参与积极性高作为基础条件,确保创建一个成功一个。
(二)统筹规划设计。浙江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十分重视规划工作,在村庄整治初期先抓规划、再搞建设,结合实际,差异化发展,做到“画饼”与“做饼”相结合,久久为功,使乡村建设有序推进。这也启示我们,抓乡村发展首先要高起点编制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一是统一编制标准。我市1014个行政村,目前完成并批复173个村村庄规划,完成未批复669个村庄规划方案,剩余172个村未完成规划编制。探索推广“一图一表一说明”做法,即统一绘制村庄建设规划图、编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行动计划项目表和制作建设要点说明书,提高村庄规划的质量和群众参与率、知晓率。二是明确功能定位。坚持因地制宜、突出个性,实行“一村一规划、一村一主题”,不搞千村一面,根据产业、文化、生态和村容村貌的不同,合理定位村庄主题特色,做到既融入整体大环境,又体现特色“小气候”。三是加强风貌管控。根据我市村民建房特点,探索推行“湘东民居”模式,以县为单位统一规范村民建房风貌,确定建房的基本元素,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逐年分步持续推进“湘东民居”建设。优先加强省界交界地区,国省道、高速公路、铁路等沿线村居的建设改造,彻底改变“有新房无新村”问题。
(三)促进产业融合。乡村振兴,产业支撑是关键。浙江把农民增收致富摆在乡村建设的首位,推动产业业态多样化,增强农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使美丽乡村成为了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源泉。这些经验告诉我们,建设美丽乡村,要走产业融合发展的路子。一是与数字化相融合。加强与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企业和科研机构协作,推进农业农村数字化,推动“三农”数字应用场景在农村推广落实,不断提升农业企业数字技术应用、软件应用、数据管理等数字化能力,促进农业产业提质增效。二是与红色元素相融合。充分发挥我市革命老区的红色资源优势,以炎陵县、茶陵县为核心,各选取2-3个红色示范带,加大投入力度,探索推行“1+N”产业发展模式,如“红色+乡村”“红色+文创”“红色+民俗”等,打造红色旅游复合型产品。三是与特色资源相融合。立足各地的特色资源,实施黄桃、茶叶、油茶、中药材“四大产业”提质工程,加大引进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等产业链企业的力度,建设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配套设施,做大做强特色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
(四)注重生态治理。建设美丽乡村,村美是底色,乡村振兴就要有乡村振兴的样子。一是突出治理重点。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五治理一革命”,重点抓好改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整治、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村庄绿化等工作,整治重污染高耗能行业,关停“小散乱”企业,建设“无废乡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以乡村旅游为标准,加强乡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房、田、水、路、沟、渠”面貌,打造田园风光。二是坚持循序渐进。结合各地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在进度要求上不搞“一刀切”。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从花钱少、见效快的农村垃圾集中处理、村庄环境清洁入手,到改水改厕、村道硬化、绿化亮化,再到公共服务设施的完善,先易后难,层层递进。三是引导群众参与。将垃圾分类、污水治理等纳入村规民约,通过评选秀美庭院、文明家庭,探索设立“垃圾兑换超市”等,引导村民培育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文明乡风,自觉做好房前屋后、大街小巷、庭院内外的绿化美化,营造良好的乡村环境。
(五)凝聚各方力量。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原则,统筹各方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工作。一是坚持政府主导。突出党政主导、各方协同、分级负责,建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紧盯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每个重点阶段出台1个实施意见,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各项建设任务顺利完成。二是坚持群众主体。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建立健全村级民主协商议事平台,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等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机制,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幸福屋场建设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达到投工投劳、出资出智共建美好家园的目的。三是坚持社会参与。充分发挥社会扶贫联盟作用,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根据乡村建设和困难群众需求,精心设计精准有效的“需求清单”和“服务清单”,引导基层社会组织“接单”。大力表彰在乡村振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通过表扬通报、典型选树、案例宣传等方式,提高社会组织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