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道路移动机械须持环保“身份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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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廖明) 蓝天保卫战持续向纵深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愈发精准精细。8月4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严控尾气污染的工作,已从机动车延伸至非道路移动机械领域。

    全市各大建筑工地、企业、物流园区等使用的挖掘机、起重机、铲车、叉车等,作业时产生的尾气不仅要达到环保排放标准,还需“持证上岗”。

    非道路移动机械,须随车携带环保“身份证”

    8月4日上午,天元区某企业的厂区之内,环保执法人员和第三方检测公司的工作人员,正在对该企业日常使用的叉车进行检查和检测。

    “首先是看叉车有没有环保编码,再就是对其排放尾气进行检测,看是否达标。”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科长易国华介绍,所谓非道路移动机械,指的是装用柴油发动机的工程机械和材料装卸机械,包括但不限于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打桩机、铲车、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等,“一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量相当于30辆中等轿车的排放量,而且以柴油为主要动力的工程机械排放的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均属于低空排放,严重影响空气质量。”

    目前,我市已对全市范围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数量接近7000台。“每台都拥有唯一的环保编码,相当于环保‘身份证’,须随车携带。”易国华说。

    城市建成区,全天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编码上牌之外,我市还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划定了禁区。

    易国华介绍,我市已发布通告,明确天元区、芦淞区、石峰区、荷塘区、株洲经开区、渌口区的城市建成区,24小时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根据抽测检查工作安排,本次全市范围内将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1400台,任务已分配至各县市区。根据目前的抽测检查情况来看,违规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情况较少。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定,违规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可处罚款5000元。”易国华透露,目前石峰区和天元区,正在对查获的几起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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