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出6条措施 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张威 通讯员/邓云恺)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出降低企业用地成本6条措施(下称:措施)。其中涉及规划、审批、土地供应等。

    措施将进一步对园区规划道路、绿化进行优化,预计节地1.33平方公里。通过对市本级现状建成度较高的园区进行路幅宽度、道路断面形式、交通饱和度和建筑退界等深入研究,提出适合园区的集约型路幅宽度、断面形式及针对性建筑退界规则,压缩路幅节约用地1350亩,优化集约利用绿地集约用地679亩,

    “我们将最大限度提高得地率和土地利用率。”市资规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将综合评估土地使用效益,科学指导低效用地减量和存量用地更新,尤其对于调整整治类的企业则采用用地置换,腾笼换鸟的形式实现有机更新。

    值得注意的是,措施还加快项目审批,降低用地时间成本。其中,从土地报批、供应到登记压缩审批时间20天。

    为加快项目用地报批,实施代办制度,对纳入建设用地报批计划的省市重点项目,该局土地管理团队将安排专人全流程代办报批组卷,确保“上报即审批”、“签约即供地”、“拿地即开工”。

    该措施将进一步推行阳光征拆,降低一级开发成本。产业项目征拆成本3年内下降20%。坚持阳光拆迁,防止“暗箱操作”增加政策外补偿资金。强化司法保障,缩短交地时间,降低征拆资金时间成本。2023年—2025年实现产业项目征拆成本依次分别下降10%、15%、20%。

    措施还明确,实施弹性供应,降低初始拿地成本。根据出让年限降低企业拿地成本30%—75%。在省级以上园区范围内推行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支持工业企业选择适宜的用地方式,降低企业初始取得土地成本。

    在产业园区“标准地”出让方面,措施要求未来3年将达到80%。在省级以上园区范围内全面推行“事先做评价、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强监管”的“标准地”出让模式。严格落实土地供应前土地权属清晰、补偿安置落实到位、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条件“五到位”净地标准,确保“签约即供地”“拿地即开工”。

    此外,措施还将大力推行多测合一,企业测绘成本3年内下降20%。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分为用地规划许可、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分阶段整合所涉及的地形图测绘、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复核、规划放线、等工作,实现同一阶段“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避免同一阶段对同一标的物反复测绘。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