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消费再出“20条” 尽快良性循环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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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海光

    消费、投资和出口,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在不同时期,这“三驾马车”发挥的作用各不相同,对经济的拉动力度也有参差。但就当下而言,消费显然已经重新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第一拉动力,而在未来相当一段时间内,消费都将是最重要那“一驾马车”。

    消费对国民经济的重要性无需多言,但其目标不只是拉动经济,更是为了改善民生,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所以,“促消费”将是一个长期任务,类似此次《措施》的出台,也将是持续性的。未来,不同时期、不同部门还会不断有更多“促消费”措施出台。

    综观此次发布的20条促消费措施,实际可分为“软硬”两部分。其中,“硬”的部分,包括一些具体的举措和利好,比如在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方面、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方面、促进文娱体育会展消费方面等。

    而其“软”的部分,则侧重于营造更好的消费环境,破除限制消费障碍,提升消费者的消费动力与体验。比如,针对文旅消费,要求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针对汽车消费要求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的地区因地制宜优化汽车限购措施,不得对非本地生产的汽车实施歧视性政策等。

    “软硬”政策结合,反映出促进消费工作的一贯基本思路,即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坚持优化供给和扩大需求更好结合;坚持提质升级和创新发展更好结合。

    需要指出的是,“促消费”实际是一个包括从促进终端消费到促就业、促收入增长的完整链条。在本质上,增加群众就业收入、财产性收入,提高消费能力就是增加消费的初始动力。但同时,社会消费增长了,经济增长了,才有大多数人收入的增长,这是一个彼此促进的良性循环,需要同时推进。

    所以,在政策吹风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称,将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推动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通过消费能力提升,提高居民消费意愿,而不是所谓的“掏空钱包”“透支需求”。

    “促消费”是解决当前“有效需求不足”的重要路径,不管“促消费”还是“提收入”谁更优先,关键是尽快把良性循环推动起来,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这无疑才是提出此次20条具体政策举措,力图与各领域、各品类重点政策一道,形成“促消费”一揽子政策体系的初衷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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