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陈正明 通讯员/朱荀) 近日,根据市委部署,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常规巡察、园区提级巡察反馈工作全部完成。6个常规巡察组、2个提级巡察组分别向市司法局党组等12个市直单位党组织、株洲经开区等9个产业园区进行了现场反馈。
被巡察市直单位分管联系市领导出席相关反馈会,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关于抓好政治巡察,特别是巡察整改的指示精神,并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分别出席会议并讲话,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意见。各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立足职能责任抓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各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巡察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些还比较突出。有的理论武装不深入,政治学习不到位;有的紧扣大局抓工作不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有短板;有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履行职能责任有差距;有的“两个责任”没有压实,清廉单元建设推进不力;有的“四风”问题禁而未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有的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项目建设和招投标领域存在乱象;有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廉洁风险防控不到位;有的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有的落实上轮巡察反馈意见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甚至出现整改问题反弹复发倾向。
反馈强调,各单位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坚决担负起巡察整改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扎实的作风,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紧扣市委要求、事业发展、纪律规矩、主题教育抓整改,通过巡察整改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服务水平、转变工作作风,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一体推动解决新发现的问题和以往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有关文件要求,把巡察整改与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大力培育制造名城、加快建设幸福株洲结合起来,与省委巡视株洲反馈问题整改、“镜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专项活动和“两个年”活动结合起来,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被巡察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到真改实改。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巡察机构将建立问题台账,适时开展巡察整改监督和评估,有关情况将向市委汇报,作为被巡察单位年度绩效考核、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据了解,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