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2023〕网挂第0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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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土地利用条件供地。

    三、挂牌起始价格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交易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的除外),均可参加申请。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进行。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六、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株洲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操作说明》和《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土地、矿产交易系统(*********)查询。申请人可于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28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网上挂牌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8:00至2023年8月28日17:00止。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3年8月21日8:00起至2023年8月30日9:00止。

    八、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报名截止前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8月28日17:00。在挂牌期限截止前,竞买人应当进行至少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该宗地的网上限时竞价,按出价最高者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并完成土地出让成交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2.土地成交价款由竞得者在签订出让合同一个月内缴纳50%以上,剩余部分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60日内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竞买意向单位在竞买过程中应对本宗土地进行实地勘踏,并完全知晓土地现状情况,对按现状交地无异议。

    4.竞得人须严格按照2023年7月25日出具的《茶陵县2020年第十一批次(地块一)宗地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通知书》(茶规通〔2023〕19号)内容和茶陵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3年第4次专题会议纪要相关精神实施。

    5.由茶陵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其他有关事宜按茶陵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3年第4次专题会议纪要相关精神执行。

    6.该宗地以标准地供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216万元/亩、地均收入≥400万元/亩、地均税收≥17万元/亩。

    十、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下:

    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0731-89991216;

    网上挂牌出让业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5(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源交易科);

    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1(技术信息科);

    CA办理咨询电话:

    1.地址: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一楼大厅。

    2.咨询电话:

    (1)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19号窗口)

    王剑群 15869722083

    (2)江苏翔晟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7号窗口)

    陈柏文 15675391881

    (3)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16号窗口)

    陈 听 13347330910

    (4)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15号窗口)

    杨艳玲 19973314625

    茶陵县自然资源局咨询电话:0731-25213716(土地利用股)。

    茶陵县自然资源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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