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适当出店经营 离不开高水平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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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正明

    【既要“市容”,也要“繁荣”。】

    近期,市城管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划定了贺嘉路、圆方路等5处允许适当出店经营的路段(片区)。接下来,还将继续深入探索临街门店适当外摆的管理机制,完善常态长效监督举措。

    普通市民和临街商户的“路权”之争,一直都是城市管理中的“老大难”。原则上,为了维持基本的秩序,占道经营、跨门槛经营等行为不被允许。现实中,一味封堵、过于刚性、缺乏长效管理的执法,耗费大量的行政成本不说,结果往往收效欠佳。近期,某地一则民警和城管因摆摊问题发生争执的视频广泛传播,再度引发网民对城市管理的思考。

    “城市的脸蛋”需要漂亮,“百姓的嘴巴”需要吃饭。这要求管理者找到两者的交融点,既要“市容”,也要“繁荣”。从这个角度看,株洲在部分符合条件的路段允许适当出店经营,既是燃旺“烟火气”的需要,也不失为善意的制度创新。

    近年来,不少地方已经出台政策允许出店经营。类似举动,也可见于北京、上海、杭州、厦门、昆明等地,明确有序放开设摊、允许外摆,让经营主体“轻装上阵”。当然,放开不是降低标准,更不是放任不管,而是在服务上做加法,通过“管理的温情”“精细的管理”,找到城市管理的平衡点。

    事实也表明,虽然允许“出店经营”了,但城市依然是秩序井然的。比如,《株洲晚报》报道就显示,“随着政策出台,一些无序占道问题反而得到了改善,各个门店摊位更规整,路面宽了,道路净了。”

    除了占道经营,城市中还有许多痛点需要解决。这需要管理者借鉴允许“出店经营”的智慧,正视矛盾问题,拿出绣花功夫,将人性化、精细化管理落到每一个细微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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