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现场查处荷塘区一超市售卖假冒“炎陵黄桃”。 通讯员 供图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易蓉 通讯员/王悦 蒋东辰) 销售假冒“炎陵黄桃”,不料“绊了现场”。日前,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炎陵县炎陵黄桃产业协会举报后,现场查处荷塘区一超市挂羊头卖狗肉,销售假冒“炎陵黄桃”的行为。
经执法人员调查发现,目前,“炎陵黄桃”还未成熟上市,但该超市却设立了“炎陵黄桃”销售区,而在售黄桃的实际产地标签为湖北省的三湖农场。根据炎陵黄桃产业协会出具的“产品未授权声明”证明,该批次黄桃经鉴定为假冒“炎陵黄桃”,属于侵权商品,涉嫌侵犯“炎陵黄桃”注册商标专用权。目前,执法人员已要求侵权方润华商业公司现场更改销售区标签名称,并依法立案查处。
炎陵黄桃产自于株洲炎陵,是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炎陵黄桃”仅限于炎陵县境内种植的“锦绣”品种,经炎陵黄桃产业协会授权许可,方可使用“炎陵黄桃”商标。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炎陵黄桃”时,请选择正规的水果经销商或水果店,并认准注册炎陵黄桃商标,在炎陵黄桃的上市季节(7月中旬至8月下旬)购买。在消费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随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