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出台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或减轻处罚清单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成姣兰

    首违免罚,并非株洲今年根据个案研究的对策。

    记者从市优营中心了解到,去年6月,在司法部门牵头下,株洲出台《关于“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的实施方案》,以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和税务四个领域试点,共收纳第一批“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第一批“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共计100条。

    一年以来,四个职能部门根据各领域不同特点,探索出不同的落地模式。

    在市场监管领域,市市场监管局在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易发、多发领域的市场主体登记证照管理、广告、食品、价格、知识产权等7个领域,以包容审慎执法模式开展市场主体规范。到目前为止,已有20余家市场主体免予或减轻行政处罚。

    在生态环境领域,去年,市生态环境局在全省率先出台《株洲市生态环境涉企轻微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轻罚、免罚实施意见》,对非主观恶意,且危害后果轻微的生态环境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在行政处罚中予以轻罚或者免罚。截至2023年2月底,市生态环境系统办理从轻减轻处罚案件32件,免予处罚案件27件。

    在交通运输领域,市交通运输局在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2022年,对3个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相对人免予处罚。

    在税务系统,市税务局对14类税收违法行为实行“首违免罚”,去年6月至今年3月,已办理“首违免罚”案例494起。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