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拍黄瓜”之后 这对父子又举报“人民币花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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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袁女士花店制作的“人民币花束”。 受访单位提供

    市优营中心对花店进行调查走访。 受访单位提供

    投诉人在美团平台投诉商家。 受访单位提供

    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成姣兰

    过去的一个月,袁女士陷入睡眠障碍。“我怀疑过对方是洗钱套路,却没想到是这种操作。”多次询问下答应为客户包一束“人民币花束”,隔天就被投诉一事,让她陷入焦虑当中。

    上周,本报视频《举报“拍黄瓜”父子再次举报花店“人民币花束”》发布后,袁女士收到对方威胁短信。这一事件在花店行业持续发酵,多位行业人士直言,袁女士是碰上了“职业打假”人。

    花店制作“人民币花束”,隔天即遭客户投诉

    袁女士是天元区一家花店店主。6月12日的9999元“人民币花束”这一订单,要从5月9日说起。

    袁女士介绍,5月9日,一男子通过美团平台咨询她,店里能否包扎“人民币花束”。对方表示,他想制作一束作为生日礼物。得到肯定答复后,当天该男子并未下单。

    “5月12日他来到了店里,进来就问‘人民币花束’没有实物吗?我被问蒙了。”袁女士表示,花店确实偶尔会为客户包扎“人民币花束”,但绝大多数都是客户拿钱过来,花店不会制作成品进行展示。

    “当天他并没有订,只说回去考虑下。”袁女士也将这事抛在脑后。6月12日,该男子再次来到店里。“当时进店第一句话又问‘怎么还没成品’,随即走了。”袁女士回忆,当天,该男子的儿子通过美团加她微信,并在一番协商后转账9999元至袁女士银行卡,让袁女士到银行把钱取出来包扎成“人民币花束”,同时又通过美团平台单独支付了制作费300余元。

    让她没想到的是,第二天,该父子就将她投诉至中国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和美团平台。

    袁女士“以只收取了制作费,现金为顾客提供”为由驳回了美团平台投诉。“他们再次投诉时,美团就没再受理了。”袁女士表示。

    当天上午,在接受了中国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工作人员的普法教育后,袁女士当场承诺,不再制作“人民币花束”,并下架了网络平台的链接。

    事件显著轻微,花店“首违免罚”被整改

    无独有偶,中国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货币金银科第一次接待该父子,也是5月份。

    该父子称株洲某花店在使用人民币现金折成花束进行买卖,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当天,银行工作人员向该父子解读了《人民币管理条例》,并表示咨询情况确实属实,花店就已涉嫌违法。当时,银行工作人员询问该父子是否有相关投诉材料,对方表示会去取证后离开。

    6月13日上午9点,该父子拿着花束前往中国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投诉后,11点不到,该行货币金银科工作人员就赶到花店查处。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工作人员向花店店主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后,店家主动承认错误,当场下架网络平台相关商品链接并承诺不再做相关花束。

    同时,为防止“职业打假”人以牟利为目的“钓鱼式打假”,扰乱正常市场秩序,该行还将此事反映给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优营中心)。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了解到此情况后,中心立即派人到花店进行再次核实,同时进一步宣传株洲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鉴于该事件为显著轻微,且店家已主动改正错误,参照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建立“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的实施方案》,该案件按“首违免罚”处理。

    全国各地均有首违免罚,并非纵容违法

    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袁女士制作“人民币花束”的行为已构成损害人民币行为,可由相关监管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个案例的罚款很容易,但更重要的是要思考如何才能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市优营中心副主任曾成表示。

    去年,佛山市南海区一间花店就因将人民币和鲜花一起售卖被举报。当地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后,给予该花店当事人警告处罚,并罚款2000元。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这样的案例在全国并非个案,并在最近频繁发生。

    此外,本月10日,浙江省衢州市公安部门通报了一则与“人民币花束”相关的另一形式的违法案例:今年6月,衢州市一花店接到一个33440元的“人民币花束”制作订单,交货三天后商家银行卡涉嫌非法洗钱被冻结。

    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并无相关处罚权。检索全国各色案例后,为使监管与服务相结合,中国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组织株洲各大银行以分片包干的形式,一个银行负责一个区县,就花店和可能存在隐患的蛋糕店立即启动全面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维权与牟利的边界在哪

    记者了解到,该父子系今年网络上举报饭店“拍黄瓜”事件当事人。相关部门查询掌握,该父子在株洲多个行业进行职业打假,其子在全国涉及投诉400余起,其本人涉及投诉40余起。

    株洲市餐饮行业协会公布的一份文件显示,从2020年至今,该父子利用餐企无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销售“拍黄瓜”等凉拌菜为由头,通过频繁举报要求餐企高额赔偿,单这一领域举报就高达49起。

    滨江路一牛肉火锅店因销售给该父子一盘10元的凉拌黄瓜,被要求赔偿当日整桌菜价的10倍共计5500元;贺家土一家羊肉馆也因一盘爽口萝卜皮赔偿了2400元;

    然而,在“拍黄瓜”事件面对本报记者采访时,该投诉人显得理直气壮。他表示,他是为了净化株洲市场,“我们不会瞎搞的。我们是吃法律饭的人。”

    维权与牟利的边界在哪,各界对“职业打假”人的看法也是众说纷纭。

    有网友在本报知株侠视频留言称“他做得对,这样才能要求商家按规矩来”,有网友则认为,这种涉嫌“钓鱼”的恶意举报者应严惩。

    一位广东的网友留言称,这只是网上“职业打假”人打到实体行业而已,稍微有点规模的网店每个月都会遇到好多起。

    就“人民币花束”事件,湖南卓进律师事务所律师聂炜表示。用人民币做花束属于故意毁损人民币,商家这一行为已构成违法。

    在他看来,商家如果仅收取制作费,花束所用钱财由举报人提供并按其要求制作,商家行为则属于代加工行为,举报人本身也应承担责任。该事件当事父子如果是以举报为目的要求商家制作“人民币花束”,已经涉嫌欺诈。

    对于“职业打假”,聂炜认为,如果商家本身有违法行为,打假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应该提倡和保护。但以诱导方式让商家做出违法或有损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打假人本身已违背诚信原则,相关部门不应支持。

    同时他也坦言,作为律师,他到最近才知道,“拍黄瓜”竟然要特别的经营许可。作为商户,更加不可能对所有法律都有认知。株洲针对“职业打假”多发领域按实际情况实行“首违免罚”并快速规范市场的方式,既避免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行为扩大,也保护了市场主体,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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