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老千”团伙敛财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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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贺天鸿) 麻将机内暗藏玄机,一团伙在短短1个多月时间,就通过“出老千”方式敛财20余万元。近日,攸县人民法院判决一起诈骗案,被告人曹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7.8万余元。

    去年5月底,刘某、罗某、周某(均已被判刑)商议使用赌博作弊器打麻将赚钱。后刘某在网上联系被告人曹某购买“飞针”作弊器,商定将作弊设备安装在攸县某麻将馆,所获利润曹某分三成,刘某、罗某、周某平分另外七成。

    去年6月初的一天凌晨,罗某、周某负责望风,刘某和曹某通过技术开锁方式,打开所选定麻将馆的房门,将作弊器安装到外屋靠窗户的一台麻将机上,针孔摄像头则安装在麻将机顶部的天花板上。

    随后,罗某、周某轮流在安装了作弊设备的麻将桌上打牌。曹某在后台通过麻将机内的透视设备以及针孔摄像头,查看各方手上的牌,再通过接收器和微型耳机告诉罗某和周某如何出牌,从而控制牌局赢钱。

    去年7月下旬,为提高作弊设备的使用率以及增强作弊的隐秘性,刘某、罗某、周某等“如法炮制”,又在另一台麻将机上安装了作弊器。直至去年8月5日,周某在使用作弊器打麻将时被牌友现场发现。

    法院审理认为,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利用作弊设备控制牌局,骗取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曹某骗取的钱款是赌博中的赌资,应依法予以追缴,不再退赔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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