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设立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邓伟勇 通讯员/龙迪) “河道治理好了,汛期我们也不怕了。”最近,攸县网岭镇兴和村村民纷纷点赞人大代表积极履职,办了件大实事。

    原来,兴和村河段一到汛期,极易出现山体滑坡等灾害,危及附近村民人身、房屋、稻田及其他财产安全,群众对加强河道治理的呼声很高。

    “因为资金问题,村里解决不了。”3月6日,在攸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有代表提出了关于兴和村河道治理的建议,县人大常委会经审核后,动用23万元专项资金,帮助兴和村解决了这一问题。

    “有了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推动建议从‘纸上’落到‘地上’,我们提建议的积极性越来越高了。”县人大代表陈三普说。

    近年来,攸县人大常委会把办好代表建议作为回应民生诉求、提升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聚焦群众急需但缺少资金支撑的小项目,创新设立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县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00万元预算,专项用于代表建议办理,单个项目补助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如何把有限的钱用在刀刃上?攸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全过程管理理念,严把项目入口、资金管理、项目建设“三道关口”,确保专项资金投得准、管得住、用得好。

    在项目选择上,聚焦建设资金较少、上级没有配套项目或资金、建设周期较短、可以如期完成的群众“小微实事”项目,经乡镇(街道)上报、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初步遴选、各委办联合调查论证、综合审定四个环节,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本年度使用专项资金的项目及资金额度。

    专项资金用得好不好,攸县人大常委会也不当“甩手掌柜”。制定出台考核评价办法,对办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并将其作为来年增加专项资金额度的重要依据;对办理工作较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将办理结果报县委、送县政府,作为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系列举措下,攸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结率和满意率逐年实现“双提高”,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