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任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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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决定任命:

    黄 蓉为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杨志华为株洲市商务局局长;

    王志强为株洲市统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海宾的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一平的株洲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任命:

    尹 强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羊 敏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易文胜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土地房屋征收审判庭庭长;

    谭红艳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林业审判庭庭长;

    颜松喜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罗慧虹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局立案庭庭长;

    彭 华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肖 晶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

    梁雄文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豆华杰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工作庭庭长;

    张树萍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万自力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吴晓斌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小红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罗湘武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包 佶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陈 强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林业审判庭副庭长;

    刘 怡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伍 露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土地房屋征收审判庭副庭长;

    谢晓红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

    曾 广的株洲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袁满玖的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黄胤彪的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刘焦平的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祁湘清的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职务;

    颜松喜的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局立案庭庭长职务;

    罗慧虹的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张树萍的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万自力的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肖 晶的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卢飞虎的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邓国平的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梁小平的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晓玲的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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