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交通陋习 早改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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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张人允) 6月24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7起农村地区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以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从自己做起安全文明出行。

    马路不是游乐场

    儿童乱跑易受伤

    今年6月11日,梅某驾驶轻型厢式货车,沿着芦淞区白关镇白芷路行驶至大岭村路段时,有一名4岁男孩突然跑着横过马路。梅某猛往左打方向避让,车辆右侧前部仍与男孩身体发生碰撞,男孩倒地受伤。

    2020年4月21日,茶陵县虎踞镇把集村蛇形湾路段东侧外,一名小孩手持篮球出门时,将篮球抛向106国道,随即追到道路上。结果,小孩被郭某驶轻型普通货车碰撞,后被送至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株洲交警提醒:车辆行经农村地区临街居民房屋或者商业街道时,要降低车速观察清楚路况再通过。住在临街房屋的农村居民通过道路时要观察清楚来车情况,有人行横道时从人行横道处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时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尤其要教育、照看好儿童,避免儿童在道路上玩耍或者突然冲入道路。

    夜晚行车要降速

    出门步行穿亮色

    2021年12月31日晚上,刘某驾驶小车沿G322国道行驶至茶陵县腰潞镇珍武村盘家组路段时,与横过道路的老人发生碰撞,老人当场死亡。

    株洲交警提醒:农村地区夜晚照明条件有限,夜晚行车要降低车速,观察清楚路况再通行。行人夜晚出门最好穿着明亮颜色的衣裤,更容易被车辆驾驶员看清楚。农村居民要照看好家中的老人,教导老人了解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骑乘“两车”戴头盔

    快快拆了遮阳伞

    今年6月18日,李某驾驶小型轿车在醴陵市106国道白兔潭供电所附近路段掉头时,与刘某驾驶的载有3人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上3人均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今年3月1日,荷塘区仙庾镇茶马线与东山路交汇处,一名行人随意横穿马路,被一辆非法加装遮阳伞的电动车撞倒,行人倒地受伤。

    株洲交警提醒:农村地区摩托车、电动车(简称“两车”)交通违法行为较为突出,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超员载人会导致“两车”的加速、制动、转向等性能受到影响,不但提高事故概率也会加重事故的损害后果。佩戴安全头盔是“头”等大事,有利于在发生事故时保护“两车”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另外,非法加装雨篷遮阳伞将影响车辆平衡和行车视线,还可能对事故当事人造成伤害。

    司机一滴酒

    亲人两行泪

    2021年2月20日,彭某未系安全带且醉酒后驾驶小型客车,沿G322公路行驶至茶陵县思聪街道左垅村部路段时越过道路中心线逆向行驶,与潘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造成彭某经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死亡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今年4月14日,宋某醉酒后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S207省道行驶至株洲市渌口区南洲镇田家湾村路段时,越过道路中心线与相对方向驶来的马某驾驶的小型专用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宋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及两车部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株洲交警提醒:酒驾醉驾害人害己。遵守交通法规不是为了应付交警的检查,而是为了守护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家庭的幸福。无论在哪都请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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