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贺天鸿) “看见你们这么认真负责我真的太感动了……”近日,天元区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台胞的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台胞刘女士来到天元区人民法院送上了锦旗。该案也是天元区人民法院调解的首例涉台胞民事案件。
刘女士通过网络平台向被告株洲某公司购买了价值16.5万元的产品,被告仅向原告快递价值3万元的货物,剩余13.5万元的货物并未继续邮寄。刘女士多次要求被告送货,但被告拒绝履行义务。刘女士要求被告退款,但仍被拒绝。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她向天元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货款。
案件受理后,天元区法院本着“两岸一家亲”的理念和保护台胞权益的原则,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为充分做好调解准备工作,承办法官与当事人进行庭前沟通,查明了案件事实,了解双方态度,厘清争议焦点。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重点做好被告的思想工作,法理情齐下,向其阐明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利害关系。最终,在法官耐心细致的劝导和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该案得以当庭妥善高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