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山火1小时内上报县级以上森防办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马文章 通讯员/刘泰谊) 近日,市森防指下发《株洲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会商研判等六项机制》(以下简称为《机制》,明确森林防灭火工作会商研判、信息报送、宣传教育、督查巡查、警示通报、考核评估六项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风险研判和应急处置的主动性、协同性、科学性。

    根据火险形势和森林火情,《机制》对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期间会商研判的形式进行了细化规定。经核实为森林火灾的,各级应急指挥中心逐级上报,原则上1小时内上报至县级以上森防办,逐级上报、同级通报和部门共享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对已经上报并且仍在扑救的森林火灾,一般或较大森林火灾每日上报3次(7时前、13时前、18时前),应将扑救进展情况逐级报至市森防办;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每日22时前另需报告当日综合情况。遇有重大紧急情况,应当立即报告市森防办;发生人员伤亡情况应及时报告简要情况,并在3日内提交专题报告。

    “火灾风险在哪里,督导巡查就跟进到哪里。”市森防指相关负责人表示,督导组将在森林防火关键期间深入重点区域和基层一线,开展“机动式”“点穴式”“复盘式”督查各项森林防灭火工作。督查结束后,及时反馈被督查单位,督促整改销号,市森防办将对整改落实和追责问责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充分发挥考核评估“指挥棒”的作用。市森防指对各级森防指成员单位当年森林防灭火工作完成情况实行考核打分制,县市区发生1起亡人森林火灾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