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年前手写存折取款遭拒 检察官为六旬残疾老人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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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某持有的手写存折。 记者/贺天鸿 通讯员/刘凤 摄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贺天鸿 通讯员/刘凤) 去银行存取钱是大家生活中的日常,不过茶陵一老人拿着34年前的存折却取不出来钱,这是怎么回事呢?近日,年过花甲的陈大爷向茶陵县人民检察院递送了锦旗。

    陈大爷于1989年在银行存款2000元,同年7月取款1000元,取现后账号活期存款余额为1011.92元。因为当年没有银行卡,银行只给了他手写的存折,且银行当年也没有存档。

    2018年,陈大爷去银行取款时,因活期存款的信息是手写的,该银行工作人员以电脑系统查无此账号为由故意拖延、推脱。之后的5年时间里,陈某向银行要求处理,历经几任领导至今无法取得存款。目前,陈某已68岁高龄,患有严重疾病,且被残联评定为三级残疾,家庭困苦,急需该存款用于生活、治病。因腿脚有残疾,行动不便,年事又高且不懂法律知识,在维权途中遭受极大阻碍。

    今年4月,陈大爷到茶陵县人民法院想起诉解决纠纷,但因没有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茶陵县人民法院依法没有受理此案。随后,他便来到茶陵县人民检察院申请帮助,检察官接待他并详细询问了基本情况。考虑到陈大爷年事已高,且腿脚残疾行动不便,加上法律知识淡薄,书写起诉状存在一定困难,便主动履职由茶陵县检察院帮陈大爷代写起诉状,并安排检察干警当日陪同他到茶陵县人民法院立案。

    5月25日,陈大爷来到茶陵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检察官认为他有活期储蓄存折本、存取信息存根及经办银行印章等,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当事人身患残疾,符合支持起诉条件,决定当日立案支持起诉。

    法院受理此案后,检察官认为陈大爷在银行办理储蓄业务,双方之间形成储蓄合同关系,银行应依约履行义务,支付陈某存款及约定的利息。最终,银行积极与陈大爷沟通并达成协议,5月25日便将存折里的本金及利息支付给了陈大爷。

    怎样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相关链接

    支持起诉的案件受理范围:1.请求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待遇等;2.因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等不能独立生活或生活困难,请求给付抚养费、赡养费的;3.残疾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4.因遭受人身损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5.确有支持起诉必要的其他情形。

    支持起诉所需材料:1.支持起诉申请书(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2.身份证明;3.属于弱势群体的相关证明;4.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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