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是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发生频率很高的灾害,伴随人类用火历史出现,防范和治理火灾的消防工作,古称“火政”,专职消防人员也很早就已出现,但直至1902年,才有消防队之称。
古代就有“救火兵、消防兵”
政府中掌管火事的部门早已有之,早在黄帝时就设了专门管理用火安全的官员,据《史记·五帝本纪》记载,黄帝在安排国计民生时,就明确提出要有节制地使用火,以防范火灾,为此,黄帝还设置了专门管理用火安全的官员,称为“火政”。到周朝时称司煊、司耀。
专职消防队出现
宋朝称军巡铺、防隅,这也是中国最早意义上的专职消防队,宋仁宗即位制定了严密的防火措施,挑选精干军士,建立军巡铺。主要任务是“夜间巡警”,督促居民按时熄灯,消防火灾隐患,发现火警及时报告。扑救中各支部队配合密切,有的警戒弹压,维持秩序。有的救护、安置受伤居民。有的抢救财产,有的运水灭火,纹丝不乱。
晚清消防制度
中国现代的消防队制度始建于晚清。1902年,清朝政府在天津成立南段巡警总局后,租界消防队移交由清政府管理,改称南段巡警总局消防队,成为中国第一支现代意义的消防队。纵火自古就是大罪,救火工作亦早就有之。如今消防装备早已日新月异,最无情的便是生命的消逝,“防患”在前,人人有责。
本文原载“陕西消防”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