渌口区发出首份 “家庭教育指导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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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贺天鸿) 5月18日,渌口区人民法院针对监护人在家庭教育中履行监护职责不到位的情况,发出了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渌口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袁某甲涉嫌盗窃一案时发现,同案人袁某乙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原来,袁某乙由于父母离异,长期无法感受到来自父母的亲情和关爱。小学毕业后即提早进入社会,父母对其疏于管教,在生活中结交了一些社会不良青年,最终导致其走上犯罪道路。为帮助袁某乙父亲转变不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保障袁某乙的心理和情感需求,渌口区人民法院向家庭教育缺位的袁某乙父亲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袁某乙的父亲在签收该份家庭教育令后表示,自己一定会充分改正过去在家庭教育方面的错误行为,严格履行家庭教育令的各项内容,认真履行家长责任,教育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遵纪守法,健康成长,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该案的承办法官提醒,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良好的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当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离异时,双方依然要肩负着抚养、教育子女的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对子女的关心和教育,更不能实施侵害其身心健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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