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马文章) 日前,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曝光了部分场所存在的问题隐患,责令场所负责人限期整改到位。
消防监督员检查发现,株洲青泽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和东青包装厂的部分厂房采用聚氨酯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燃烧性能等级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关规定,消防部门依法对上述单位进行临时查封,并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到位。
此外,芦淞区唐老九涮羊肉餐馆吊顶、疏散楼梯间墙面采用可燃木质材料装修,且只有一个安全出口,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消防部门对该餐馆实施临时查封,待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才可申请解除临时查封。
《消防法》明确规定,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由于施工简单、成本低廉,个别场所和施工单位仍将泡沫夹芯彩钢板用于建筑材料。”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彩钢板内部裹着的是易燃的聚苯乙烯泡沫,一旦发生火灾,这些易燃材料燃烧速度快,还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市民如果发现场所违规使用易燃材料,可拨打1234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