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老百姓有地方“找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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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级调解联络员调解林地纠纷现场。 通讯员供图

    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周圆

    通讯员/黄雄

    “感谢调解员让我们一家人重归于好,再也不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了。”炎陵县策源乡东岭组刘大爷近日告诉记者,大儿媳和小儿子总闹矛盾,调解联络员曾明清主动上门调解,化解了多年的积怨。

    这是我市广泛开展“人民调解建在组上”工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我市主动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点和社会矛盾纠纷的新变化,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制建在组上”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在各村民小组配备人民调解员,将人民调解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有效构建起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自机制运行以来,我市矛盾纠纷在村级化解率逐年上升,由2020年的60.2%,提升为2022年的82.1%,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选好组级人民调解员,做到“矛盾化解有专人”

    我市通过健全工作机制,严格选人条件,强化工作保障,经过几年时间的努力,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制建在村民小组上”制度,完善“村有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有人民调解联络员”体系。炎陵县作为我市“人民调解制建在组上”的首个实践地,今年第一季度,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案件270件,调解成功268件,人民调解建在组上真正发挥了维护基层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坚持有品行、有公德、有威望、有见识、有热情、有能力的“六有”标准,制定《关于选配村民小组调解员的实施意见》评选规则,按照一个村民小组至少推选一名调解员的原则,通过自己荐、群众推、村组摸等方式,推出人熟、路熟、情况熟,人缘好、威望高、服务意识强的建议名单,再由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综合考察,司法所配合,村支两委具体实施,确保被推选的调解员政治过得硬、品德立得住、能力能服众。

    根据现实需要,有针对性开展岗前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聘书,旨在增强调解员的业务能力、荣誉感和责任感。同时,还不定期组织调解员充电学习,及时掌握最新的法律知识,提升调解技巧,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2020年以来,我市共组织各类培训100余场次、受众2万余人次,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提升。聘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律师、各行业优秀人才组建调解专家库,定期开展庭调观摩、案例研讨等活动,加强业务指导,为调解员提供智力支撑。

    用好组级人民调解员,做到“矛盾纠纷化得了”

    “人民调解确实在我们的生活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日常生活中遇到无法自己解决的矛盾时,总希望有个人来给我们调和一下。说白了,大多时候双方就是为了斗一口气,如果谁给我们把这口气给疏通了,问题也就解决了。”说起调解工作,许多群众这样表示。

    “同饮一江水”的地缘优势和村民“认理更认人”的亲缘优势,让组级调解员的作用发挥得更彻底、更到位,调解员已成为村委会明事、理事、断事的得力助手。

    搭好“连心桥”。调解员来自村里,行走于村里,天天与村民亲密接触,哪家有纠纷,谁家遇到了法律问题,都能在第一时间掌握,及时对群众纠纷进行登记、分类、上报、调处,将一些有可能演化成新矛盾纠纷的风险点、隐患点消除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处置得好。2020年以来,调解员共收集纠纷隐患3582条,办结率达100%,有效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做好“和事佬”。发挥组级人民调解员人熟、地熟、情况熟和说话群众肯听、愿听的优势,引导他们当好村级矛盾纠纷化解的“和事佬”,通过依法说理、以德明理,累计化解村级矛盾纠纷5338件,成功率高达99%,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当好“服务员”。充分发挥村组“五老”、新乡贤知民情、懂民意、解民忧的优势,吸纳他们为调解员、信息员、联络员,定期深入群众、深入田间、深入地头,主动排查、主动介入、主动调处,用细致入微的服务缩短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米”,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员。”

    管好组级人民调解员,做到“矛盾纠纷化得好”

    今年2月,炎陵县垄溪乡一家果蔬包装工厂厂内,厂长汤海飞竖起大拇指,为工作人员解决纠纷的成效点赞。

    原来,2月中旬,该厂某电焊工在维修时,溅出的火星引起了火灾,厂房和设备被烧毁,损失惨重。双方在商量赔偿一事时因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工厂迟迟无法重建。调解联络员肖立红得知后,第一时间上门调解,并邀请县司法局工作人员一起,将此事妥善解决,助力工厂及时复工复产。“感谢人民调解员,及时调解,及时处理,使我尽快复工复产。”汤海飞激动地说道。

    人民调解作为一个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过程起到了重要作用。为激励组级调解员成功化解矛盾纠纷,我市还建立了长效机制,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双百”评选工作,推评出100个金牌调解组织、100名金牌调解员,多措并举鼓励组级调解员担当作为,并积极推评组级人民调解员为县级平安建设先进个人,大力推荐优秀调解员当选市、县、乡“两代表一委员”。出台《株洲市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管理办法》,对于调解员调解的矛盾纠纷积极落实“以奖代补”政策,按照一般矛盾纠纷、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近年来,全市对组级人民调解员奖补案件5300余件,奖励26万余元,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根据现实需要,还将“人民调解制建在组上”工作情况纳入乡镇平安建设考核内容,以考核激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工作能力的提升。

    “基层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不仅帮助群众解决了实际问题,而且促进了社会和谐。”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社会的多元化发展,“人民调解制建在组上”的作用将会愈发凸显,在法治建设、平安建设中愈发不可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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