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技术指标
二、规划实施:竞得人必须按照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2月16日出具的《地块规划条件》(编号 B1〔2023〕0009号)和蓝线图实施。
三、挂牌起始价格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交易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的除外),均可参加申请。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进行。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六、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株洲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操作说明》和《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土地、矿产交易系统(*********)查询。申请人可于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6月8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网上挂牌报名时间:2023年6月1日8:00至2023年6月8日17:00止。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3年6月1日8:00起至2023年6月12日15:30止。
八、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报名截止前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6月8日17:00。在挂牌期限截止前,竞买人应当进行至少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该宗地的网上限时竞价,按出价最高者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付款时限:由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至不低于成交总价款的50%,60日内全额缴清。
2.土地交付:按照《市本级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交付工作规则》(株资规办发〔2021〕43号)实施交地。
3.合同录入:宗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应在自然资源部土地动态监管系统中录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逾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处置:竞得人不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出让人有权根据《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三十条的约定,扣除定金(按宗地成交价款20%确定)后直接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
十、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下:
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0731-89991216;
网上挂牌出让业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5(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源交易科);
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1(技术信息科) ;
CA办理咨询电话:0731-28681394(19号窗口湖南CA)、0731-28101305(18窗口翔晟CA);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电话:0731-28685027(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