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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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汤蕾

    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数字政府”概念,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2022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连续强调“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数字法治政府”是对“数字政府”的升维和发展,体现党和政府将技术维度与法治维度并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应对和解决数字政府建设中可能遭遇的法治风险,将法治与数字技术融合于政府建设中。

    赓续历史,“数字法治政府”坚守人民至上理念。历年来,我国在政府建设中不断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进程不断深化,与此同时,数字技术在管理服务中的应用更为政府职能转变提供了加速度。以数据要素为驱动,数字法治政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定位,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为首要目标,依托数字技术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和公共服务精准化水平,优化政府治理流程,从而更好实现便民惠民的目标。纵观全国,数字化水平与人民满意度在政府建设中呈现正相关的联系,各地政府不断将互联网+、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应用于公共服务、行政审批、执法监管、依法决策等工作环节,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服务的同时,提升治理效能,赢得了人民的支持和信任。

    立足当下,“数字法治政府”回应现代治理需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我国十四亿多人口整体迈进现代化社会,规模超过现有发达国家人口的总和,艰巨性和复杂性前所未有。正是基于对中国式现代化艰巨性和复杂性的现实判断,党和国家不断强调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数字法治政府的提出描绘了基于治理现代化需求的智慧政府形象,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有利于政府数据汇聚、共享和应用,实现办公自动化、政务公开化、程序规范化、决策科学化,形成条块业务大跨度、大范围协同整合,大幅提升政府管理服务的效率和水平,是对社会数字化进程中动态治理需求的回应。数字法治政府以数字技术为载体,搭建与民众互动的平台和桥梁,在治理过程中形成政府与民众的良性互动,感知社会冷暖并及时回应各种关切,为人民群众带来高效、便捷服务的同时提升全民数字素养,有效增强全民数字化参与,畅通民意的表达渠道,贯彻全过程民主,助推治理现代化。

    面向未来,“数字法治政府”引领数字中国建设。数字技术已经深入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基于人类社会数字化转型的时代定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强调发展高效协同的数字政务,并强调加快制度规则创新,完善与数字政务建设相适应的规章制度。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是在制度规则创新前提下把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法治化运行,是与数字中国相适应的政府治理新样态。数字法治政府将极大推动数据全量化的融合、开放、共享,全面提升数字中国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以数字化驱动生产生活和治理方式变革,引导数字经济持续性、均衡性、高质量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使资源配置更加高效,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注入强大动力。

    数字法治政府理念既坚守了为人民服务的历史底色,又顺应时代发展节点的科技洪流,是因循治理现代化方向的精准发力,更是数字中国建设的强大牵引力。“数字法治政府”是未来政府的方向和样貌,是数字政府建设与法治政府建设在新时代新征程中的融会贯通,必将引领中国走向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作者单位: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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