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茶陵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技术指标
二、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土地利用条件供地。
三、挂牌起始价格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交易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的除外),均可参加申请。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进行。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六、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株洲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操作说明》和《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土地、矿产交易系统(*********)查询。申请人可于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6月5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网上挂牌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8:00至2023年6月5日17:00止。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3年5月29日8:00起至2023年6月7日11:00止。
八、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报名截止前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6月5日17:00。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并完成土地出让成交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2.土地成交价款由竞得者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纳50%以上,剩余部分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60日内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竞买意向单位在竞买过程中应对本宗土地进行实地勘踏,并完全知晓土地现状情况,对按现状交地无异议。
4.竞得人须严格按照茶陵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2年第7次专题会议纪要相关精神实施。
5.由茶陵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6.经现场踏勘,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现已有1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472.4平方米,价格为30.9422万元。竞买人自确认最高报价人身份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将该地面建筑物价款30.9422万元全额缴入指定财政账户(开户名:茶陵县财政事物中心非税收入汇缴户,开户行:茶陵浦发村镇银行,账号:24010154900000053),方可签订《成交确认书》,否则竞买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最高报价人自行承担。宗地成交后,该建筑物自成交之日起60日内无条件移交给竞得人。
十、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下:
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0731-89991216;
网上挂牌出让业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5(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源交易科);
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1(技术信息科) ;
CA办理咨询电话:0731-28681394(19号窗口湖南CA)、0731-28101305(18窗口翔晟CA);
茶陵县自然资源局咨询电话:0731-25213716(土地利用股)。
茶陵县自然资源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