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维权里没有“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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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易蓉

    【知识产权维权路上没有“童话”,只有残酷的现实。】

    “从今天起,我告别商品维权……”前不久,“童话大王”郑渊洁发布一则微博公告称,由于维权之艰难,他将不再发表作品。

    公告一出,也将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再次拉回公众视野。

    知识产权是企业或权利人的无形资产,也是核心竞争力所在,更是创新引领发展路上的“责之重者”。一旦被侵权,辛辛苦苦的创新成果被窃取,权利人要维权也是路途漫漫。比如郑渊洁,十多年精心创作换来了些许成就,但随着商标、商号被恶意抢注等一系列侵权事件出现,让他陷入了长达30余年的维权纠纷中,把他从一个儿童故事大王逼成了知识产权保护斗士。

    知识产权维权路上没有“童话”,只有残酷的现实。

    维权路上付出与收效是极不对称的。侵权人可以用极小的时间成本、资金成本和人力成本进行侵权,而知识产权权利人若想通过司法程序维护权利,则需要花费数倍于侵权人的成本,即便维权成功了,权利人都难以得到应有的道歉和赔偿。

    笔者想起近日在一个沙龙上听到的真实个例。一名法官判决了一个专利侵权案,在长达两三年的维权后,权利人胜诉并可获得侵权方8000元的赔偿,但侵权方毫不在意,直接甩出10000元的超额赔偿。

    创新者付出,侵权者得利,不仅损害了创新产业发展,还严重削弱了公众对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信心和决心。

    在笔者看来,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与实施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不足为怪,至关重要的是,这些问题是否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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